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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小龍

(四川省興文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

鎖定
吳小龍,男,漢族,1974年11月生,四川興文人,在職大學學歷。1994年7月參加工作,1998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四川省興文縣綜合行政執法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2023年9月,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 [5] 
中文名
吳小龍
性    別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四川興文 [3] 
出生日期
1974年11月

吳小龍人物履歷

1994年7月至2009年2月,先後在興文縣五星中學、萬壽小學,興文縣老幹部活動中心工作;
2009年2月至2012年3月,任興文縣老年大學、興文縣離退休幹部黨校副校長;
2012年3月至2013年8月,在興文縣老幹部活動中心工作;
2013年8月至2014年2月,任興文縣老幹部活動中心科員;
2014年2月至2017年5月,任興文縣委組織部(老幹部局)副主任科員;
2017年5月至2018年6月,任興文縣僰王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局副局長;
2018年6月至2018年7月,任興文縣僰王山鎮黨委委員、副鎮長提名人選,興文縣僰王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局副局長;
2018年7月至2019年8月,任興文縣僰王山鎮黨委委員、副鎮長;
2019年8月至2021年5月,任興文縣僰王山鎮副鎮長;
2021年5月至2021年6月,任興文縣綜合行政執法局黨委委員;
2021年6月,任興文縣綜合行政執法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吳小龍人物事件

吳小龍審查調查

2022年8月,興文縣綜合行政執法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吳小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吳小龍依法雙開

2023年1月,經興文縣委批准,興文縣紀委監委對興文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吳小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吳小龍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攬方面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巨大。
吳小龍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九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興文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興文縣委批准,決定給予吳小龍開除黨籍處分;由興文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2] 
2023年6月20日,宜賓市紀委監委公開曝光5起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和購物卡典型問題,其中有吳小龍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問題。 [4] 

吳小龍一審宣判

2023年9月,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 [5] 

吳小龍新聞報道

2024年1月7日,“年度反腐大片”《持續發力 縱深推進》播出第二集《政治監督保障》,其中,披露了四川省宜賓市興文縣僰王山鎮原副鎮長吳小龍案。出生於1974年11月的四川省宜賓市僰王山鎮原副鎮長吳小龍,2022年8月被查,2023年1月被“雙開”。經查,吳小龍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攬方面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巨大。
《四川黨的建設》雜誌曾刊文披露吳小龍的貪腐細節。吳小龍在玉聯村和原兩江村、原新鳳村實施的10個美麗鄉村建設項目過程中,違規插手干預項目審批、建設,將工程項目私自指定給施工單位或個人,從中賺取“好處費”“感謝費”58萬元。在進入公職系統之前,吳小龍曾在中小學任教14年,一直“拿工資過日子”,而其同學、朋友投身商海者較多。看着他們紛紛獲得大額經濟收益,吳小龍心態逐漸失衡。升任僰王山鎮副鎮長,有了具體分管領域之後,吳小龍利用職務之便,在分管領域肆意“推薦”承包商並收取經濟利益。
經查,他在10個美麗鄉村建設項目中違規插手干預,撈取好處費,2023年1月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移送司法機關審查起訴;2023年9月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他的有關問題線索最初是來源於羣眾反映。 [6]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