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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存義

(道光十八年進士)

鎖定
吳存義(1802—1868)字和甫,江 蘇泰興人。道光十二年(1832)副榜 貢生,十七年舉人,十八年成進士, 改庶吉士,散館,授翰林院編修。二 十二年任雲南學政。任滿回京,丁 憂歸裏。服除入都,直日講起居注 官,擢侍講。咸豐五年 (1855)任雲 南鄉試正考官,留任學政。回京累 遷侍讀學士,十年署順天府丞,擢太 僕寺卿,改通政司通政使,擢禮部侍 郎,署刑部侍郎。同治三年(1864) 以户部侍郎簡放浙江學政,調吏部 左侍郎。陳詩謂其“駢文雅練,詩詞 皆秀詰”(《靜照軒筆記》)。著有《榴 實山莊集》,含《榴實山莊詩鈔》六 卷,《榴實山莊詞鈔》一卷,《榴實山 莊文稿》一卷。生平事蹟見譚廷獻 《誥授資政大夫封光祿大夫吏部左 侍郎吳公行狀》 (《續碑傳集》卷一二)。 [1] 
中文名
吳存義
國    籍
清朝
籍    貫
江蘇泰興
出生日期
1802年
逝世日期
1868年
職    業
官吏

目錄

吳存義史料記載

咸豐五年,典試雲南,復留督學政,士益親之。回亂益棘,圍會城,城中兵閧,掠官署民居,獨未入學政廨,民間婦孺匿考院避難者千人。存義在雲南久,習知民情,比覆命奏對,陳變亂始末甚詳。累遷侍讀學士,署順天府丞。十年,英法聯軍入京師,上幸熱河,京朝官多挈家出走,存義屬疾,語家人毋隨人妄動。事定,敍城守勞,將入存義名,存義聞之,力疾起,署牘曰:“府丞吳存義抱病家居,幹掫詰奸皆無與。今病未愈,不敢冒受賞。”未幾,擢太僕寺卿,遷通政使,署禮部侍郎。存義以文廟從祀位次多舛,奏請審定,繪圖頒行。又以諸儒增祀既繁,漸失世用其書、垂諸國胄之義,奏飭中外臣工不得濫請。署刑部侍郎。
同治二年,署工部侍郎,迭署禮、户二部。出督浙江學政,軍事甫定,人士離散初歸,存義寬大拊循,歲考既周,秀良者始奮於學,乃導以經、史、小學,文風復興。三年,調吏部,留學政任。六年,任滿,以病乞歸。七年,卒。
參考資料
  • 1.    梁淑安 主編.中國文學家大辭典·近代卷.北京:中華書局.1997.第16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