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吳天昊

(長春砍手門受害者)

鎖定
吳天昊,吉林省實驗中學的高三學生(2011年)。2011年10月8日,因和郝志鵬一夥在球場發生衝突,被郝志鵬父母糾集人砍傷致死 [1] 
中文名
吳天昊
逝世日期
2011年10月9日
性    別

吳天昊案件經過

2011年10月8日14時許,吉林省實驗中學高三學生吳天昊與幾名同學相約來到長春市百屹會館的籃球場內練球。據吳天昊的初中同學小鄧介紹,在一次上籃時,他們與對方發生碰撞,接着雙方廝打在一起,很快被圍觀的人勸開。後來對方那夥人中的一名男生給他的父母打電話。 [2-3] 
“打電話的那個人也是學生,是長春市第二實驗中學的,也是高三學生,叫郝志鵬(音)。”小王回憶説,不多時郝志鵬的父母和兩名男子就趕到現場,並把吳天昊與幾名同學叫到百屹會館外面,協商解決辦法。“當時他們和我們説,同意協商解決的辦法。”
大約過了十多分鐘,與郝志鵬的父母同來的一名男子和郝志鵬的父親低聲交談起來,其中一人還稱郝志鵬的父親為姐夫。
“他們説了沒幾句,那個男的就轉身衝我們喊,説要收拾我們,誰也別想跑。”小王説,隨後從馬路對面衝過來數十名男子,年紀都在二十多歲,每個人手裏都拿着一把長約三十釐米的片刀。
“我也真沒用,不能幫他,我太后悔了。”小王説,吳天昊的另外幾名同學和朋友知道郝志鵬的父母叫人來後,就紛紛逃開了。但是吳天昊沒來得及跑遠,就被人追上砍倒在血泊裏。
“看到幾十人手裏都拿着刀,從麪包車裏下來衝了過來,我被嚇壞了,站在那不敢動。那些人也就打了一分鐘左右,然後就走了。他們經過我身旁時,我聽到有人説‘快走,手被砍掉了’。”小王説,當時他去樓上取東西,行兇的人才沒有注意到他,讓他躲過了一劫。
在吳天昊被砍倒之前,吳天昊也曾給他的朋友小聞打過電話,叫他來幫忙協商解決此事。很快,20歲的小聞來到了現場。
“我到那裏的時候,雙方還沒打起來,但是氣氛很不對。”站在不遠處的小聞看到,一名中年女子衝着那些持刀男子説讓打吳天昊,小聞後來才知道,這名女子就是郝志鵬的母親。
“在打鬥中,有人拿刀朝吳天昊頭上砍去,他舉起雙手一擋,一隻手就差點被砍下來了(據視頻分析,可信度不高)。”小聞説,吳天昊被送到醫院時,頭部有十多道傷口,他的左手只剩下一絲皮肉連着了,右手腕處也有嚴重的刀傷。小聞説,他聽到吳天昊喊:“你們別打我了,我要不行了。”接着那些持刀男子都跑了,只剩下渾身是血的吳天昊躺在地上。“郝志鵬的母親看到這個情況時,也被嚇到了,趕緊開車將吳天昊送往醫院。”
8日19時許,吳天昊被送到吉林大學中日聯誼醫院進行搶救。
吳天昊的家人接到電話後,急忙趕往醫院。
9日8時許,18歲的吳天昊已經沒有生命跡象。
10日,記者從死者家屬處得知,郝志鵬的母親杜夏娟於8日晚被派出所帶走進行調查,郝志鵬與父親郝生山於9日晚向公安局投案自首。 [2] 
2011年10月9日上午6時吳天昊的手被接上,但是大約過了半小時開始呼吸困難,開始吸痰後吸出來的都是血,8時許,18歲的吳天昊已經沒有生命跡象,但家屬決定堅持對其進行人工呼吸。直到10時,吳天昊父親吳曉波趕到搶救室時,家屬才不得不接受吳天昊死亡的事實,吳天昊於當天10時搶救無效身亡。
吳天昊於10日上午接受屍檢,當天晚上被家人送往殯儀館。 郝志鵬的母親杜夏娟已於8日晚被派出所帶走調查,郝志鵬與父親郝升山於9日晚向公安局投案自首。現此案仍在進一步調查中。警方對家屬表示一定還死者公道。 [2]  [4-5] 

吳天昊案件結果

2013年2月6日,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2012)長刑二初字第10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認定郝升山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郝升山不服,提出上訴。
2013年8月8日,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審理作出(2013)吉刑一終字第56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認定郝生山犯故意傷害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後即交付執行。 [6] 
2016年4月8日,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2016)吉刑更207號刑事裁定,依法裁定為有期徒刑二十一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八年。
2018年10月29日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2018)吉01刑更2939號裁定,對罪犯郝生山減去有期徒刑九個月(刑期自本裁定減刑之日起計算,至2037年1月7日止)。 [7]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