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吳向陽

(益陽市公路管理局原黨委委員、工會主任)

鎖定
吳向陽,男,漢族,1970年3月出生,湖南湘鄉人,大學文化。1990年9月參加工作,2000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益陽市公路管理局黨委委員、工會主任。
2018年3月9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2018年6月5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2] 
中文名
吳向陽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70年3月
出生地
湖南湘鄉
性    別

吳向陽人物履歷

2003年8月至2012年7月,任益陽市市區公路管理局局長;
益陽市赫山公路管理局黨支部書記、局長;
2012年7月—2018年3月,任益陽市公路管理局黨委委員、工會主任。 [1] 

吳向陽人物事件

吳向陽違紀被查

2018年3月9日,益陽市公路管理局黨委委員、工會主任吳向陽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吳向陽依法雙開

2018年6月5日,經益陽市委批准,益陽市紀委市監委對益陽市公路管理局原黨委委員、工會主任吳向陽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吳向陽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利用職務上的影響和便利,長期使用他人財物,將應當個人支付的費用,由下屬單位支付;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吳向陽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法紀意識淡薄,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及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且在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其行為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市監委委員會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吳向陽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