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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世明

(同濟大學原常務副校長)

鎖定
吳世明,研究生文化程度,教授、博士生導師, 1992年1月任浙江大學副校長,1993年1月兼任寧波智達房地產開發公司法定代表人、總經理,1998年12月任同濟大學副校長,2000年4月任同濟大學常務副校長、研究生院院長。
中文名
吳世明
職    業
教師
職    務
博士生導師
職    稱
教授
學    歷
研究生

吳世明人物事件

1995年1月至2000年2月,吳世明利用擔任浙江大學副校長和浙江大學組建的寧波智達房地產開發公司法定代表人、總經理等職務的便利,多次出具委託書,授權劉某(女,原私營建築業主,已捕)代理行使智達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職責,使劉以智達公司的名義向銀行等金融機構大量貸款;吳還在劉夫婦離婚過程中以轉讓公司利益為條件,犧牲校辦產業的利益,為他人謀取利益。1996年初至1999年底,吳世明先後四次收受劉某賄賂共計人民幣8萬元、美元2萬元。

吳世明法院判決

2003年,吳世明被浙江省人民法院終審裁定以受賄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5萬元及受賄所得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