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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層股權結構

鎖定
雙層股權結構在美國很普遍,可以使公司創始人及其他大股東在公司上市後仍能保留足夠的表決權來控制公司。
2018年4月24日,港交所發佈IPO新規,在港交所官網披露的《新興及創新產業公司上市制度》諮詢總結中表示,港交所允許雙重股權結構公司上市,IPO新規允許尚未盈利的生物科技公司赴港上市。新上市規則於4月30日生效,正式接納相關上市申請。 [1] 
中文名
雙層股權結構
外文名
Dual-class Share Structure [2] 
所屬領域
金融
位    置
美國

目錄

雙層股權結構簡介

雙重股權結構(Dual-class Share Structure)作為一種非常規的股權結構,在吸收傳統的“同股同權”結構的基礎上,創新出一種“同股不同權”的新模式。通常情況下,雙重股權結構將普通股股票按照投票權的比例劃分成A股、B股兩種股票:A類股票一般按照“一股一票”來設置投票權,而B類股票相對於A類股票來説會擁有更多的投票權,一般差距為10倍左右,有的企業B類股票的投票權會達到A類股票投票權的20倍甚至更高。以2014年5月在美國納斯達克上市的B2C電商巨頭京東為例,其所設置的B股投票權比A股的20倍還多。這也使得京東創始人劉強東僅以15.8%的股權卻擁有80%的投票權,牢牢掌握了京東的控制權。 [2] 

雙層股權結構名詞解釋

雙級股權結構在美國很普遍,可以使公司創始人及其他大股東在公司上市後仍能保留足夠的表決權來控制公司。紐約證券交易所(New York Stock Exchange)和納斯達克市場(Nasdaq Stock Market)均允許上市公司採用這樣的股權結構。 Facebook Inc. (FB)和谷歌(Google Inc., GOOG)等美國大型科技公司均採用雙級股權結構。在這種股權結構下,企業可發行具有不同程度表決權的兩類股票,因而創始人和管理層可以獲得比在採用這種股權結構下更多的表決權。而對沖基金和維權股東更難以掌管公司決策權。

雙層股權結構舉例

風險投資者投資的企業上市後,往往很快賣股份兑現。但創始人不願意賣掉自己辛辛苦苦創立起來的企業,所以設計出雙層股權制。將股票分為A、B兩類。向外部投資人公開發行的A類股,每股只有1票的投票權,管理階層手上的B類股卻能投10票。如果公司被出售,這兩類股票享有同等的派息和出售所得分配權。B類股不公開交易,但可以按照1:1的比例轉換成A類股。  這種股權結構可以讓管理層放心大膽地出擊,不用擔心會被辭退或面臨敵意收購。因為,即使持有約三分之一B類股的創辦人,以及重要內部人就算失去多數股權,也能持續掌控公司的命運。  這種結構在股票公開上市公司相當少見,也遭到主張優良企業治理的人士責備。他們認為,大量權力集中在少數人手裏,是不民主的做法。
參考資料
  • 1.    港交所“同股不同權”下週生效  .新華網[引用日期2018-05-02]
  • 2.    羅天明.科創型企業的雙重股權結構應用研究——以小米公司為例[J].天津商務職業學院學報,2021,9(01):31-37.DOI:10.16130/j.cnki.12-1434/f.2021.0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