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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州奏均田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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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州奏均田狀》是唐代元稹創作的一篇散文。
作品名稱
同州奏均田狀
作    者
元稹
創作年代
唐代
作品出處
《全唐文》
作品體裁
散文

同州奏均田狀作品原文

同州奏均田狀
當州自於七縣田地數內,均配兩税元額頃畝,便請分給諸色職田、州使田、官田與百姓,其草、粟、腳錢等,便請於萬户上均率。又均攤左神策郃陽鎮軍田粟,及特放百姓税麻,及除去斛鬥、錢、草零數等利宜。分析如後。
當州兩税地。
右件地,並是貞元四年檢責,至今已是三十六年。其間人户逃移,田地荒廢。又近河諸縣,每年河路吞侵,沙苑側近,日有沙礫填掩,百姓税額已定,皆是虛額徵率。其間亦有豪富兼併,廣佔阡陌,十分田地,才税二三。致使窮獨逋亡,賦税不辦,州縣轉破,實在於斯。臣自到州,便欲遣官檢量,又慮疲人煩擾。昨因農務稍暇,臣遂設法各令百姓自通手實狀,又令里正、書手等傍為穩審,並不遣官吏擅到村鄉。百姓等皆知臣欲一例均平,所通田地,略無欺隱。臣便據所通,悉與除去逃户荒地及河侵沙掩等地,其餘見定頃畝,然取兩税元額地數,通計七縣沃瘠,一例作分抽税。自此貧富強弱,一切均平,征斂賦租,庶無逋欠。三二年外,此州實冀稍校完全。
當州京官及州縣官職田、公廨田、幷州使官田、驛田等。
右,臣當州百姓田地,每畝只税粟九升五合,草四分,地頭榷酒錢共出二十一文已下。其諸色職田,每畝約税粟三鬥,草三束,腳錢一百二十文。若是京官上司職田,又須百姓變米僱車般送,比量正税,近於四倍加徵。既緣差税至重,州縣遂逐年抑配百姓租佃,或有隔越鄉村被配一畝、二畝之者,或有身居市井,亦令虛額出税之者。其公廨田、官田、驛田等,所税輕重,約與職田相似,亦是抑配百姓租佃,疲人患苦,無過於斯。伏準長慶元年七月赦文,“京兆府職田,令於萬户上均配”,與臣當州事宜相類。臣今因重配原額税地,便請盡將此色田地,一切給與百姓,任為永業,一依正税粟、草及地頭榷酒錢數納税。其餘所欠職田斛鬥、錢、草等,只於夏税地上每畝加一合,秋税地上每畝各加六合,草一分。其餘腳錢,只收地頭榷酒錢上分釐充數便足,百姓元不加配。其上司職田合變米送城者,比緣百姓自出車牛,及零碎舂碾,動逾春夏,送納不得到城。臣今便於當州近城縣納粟,官為變碾,取本色腳錢,州司和僱情願車牛搬載,差綱送納。計萬户所加至少,使四倍之税永除,上司職祿及時,公私俱受其利。
當州供左神策郃陽鎮軍田粟二千石。
右,自置軍鎮日,伏準敕令,取百姓蒿荒田地一百頃,給充軍田,並緣田地零碎,軍司佃用不得,遂令縣司每畝出粟二斗,其粟並是一縣百姓税上加配。偏當重斂,事實不均。臣今已於七縣應税地上,量事配率,自此亦冀均平。
當州朝邑等三縣代納夏陽、韓城兩縣率錢。
右,準元和十三年敕,緣夏陽、韓城兩縣殘破,量減逃户率税,每年攤配朝邑、澄城、郃陽三縣,代納錢六百七十九貫九百二十一文,斛鬥三千一百五十二碩一斗三升三合,草九千九束,零並不計。臣今因令百姓自通田地,落下兩縣蒿荒之外,並據見定頃畝一例徵率。自然兩縣已減元額税地,請更不令三縣代納差科。
當州税麻。
右,當州從前税麻地七十五頃六十七畝四壟,每年計麻一萬一千八百七十四兩,充州司諸色公用。臣昨因均配地税,尋檢三數十年兩税文案,只見逐年配率麻地,並不言兩税數內為複數外。既無條敕可憑,臣今一切放免不税。
當州所徵斛鬥、草及地頭等錢畸零分數。
右,從前所徵斛斗升合之外,又有抄勺圭撮,錢、草即有分釐毫銖。案牘交加,不可勘算。人户輸納,元無畸零,蹙數所成,盡是奸吏欺沒。臣今所徵斛鬥並請成合,草並請成分,錢並請成文。在百姓納數,元無所加;於官司簿書,永絕奸詐。其蹙數粟、麥、草等,便充填所欠職田等數。其錢當州每畝元税二十文三分六釐,人户元納二十一文整數,臣今只收納二十一文,內分釐零數,將充職田腳錢,二千六百餘貫便足,更不分外攤徵。回奸吏隱欺之贓,除百姓重斂之困,如此處置,庶有利宜。
以前件謹具利宜如前。逐縣兩税元額頃畝,並攤配職田分數,及蹙成文、分、合等錢、草、斛斗數,謹具分析在前件,狀如前。伏以當州田地,鹹鹵瘠薄,兼帶山原。通計十畝,不敵京畿一二。加以檢責年深,貧富偏並,税額已定,徵率轉難。臣昨所奏累年逋懸,其弊實由於此。臣今並已均融抽税,又免配佃職田,閭里之間,稍合蘇息。伏緣請配職田地充百姓永業,事須奉敕處分,然冀永有遵憑,伏望聖慈允臣所奏。謹錄奏聞,伏聽敕旨。 [1] 

同州奏均田狀作者簡介

元稹(779—831),唐代詩人。字微之,河南(治今河南洛陽)人。早年家貧。公元793年(唐德宗貞元九年)舉明經科,公元803年(貞元十九年)舉書判拔萃科,曾任監察御史。因得罪宦官及守舊官僚,遭到貶斥。後轉而依附宦官,官至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最後以暴疾卒於武昌軍節度使任所。與白居易友善,常相唱和,共同倡導新樂府運動,世稱“元白”。詩作平淺明快中呈現麗絕華美,色彩濃烈,鋪敍曲折,細節刻畫真切動人,比興手法富於情趣。後期之作,傷於浮豔,故有“元輕白俗”之譏。有《元氏長慶集》60卷,補遺6卷,存詩830餘首。 [2] 
參考資料
  • 1.    王水照. 傳世藏書.集庫.總集 7-12 全唐文 1-6[M]. 海口:海南國際新聞出版中心,第4560頁
  • 2.    蕭滌非 等.唐詩鑑賞辭典.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1983:1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