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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計量科學研究院

鎖定
吉林省計量科學研究院是吉林省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設置的法定計量技術機構,還是吉林省科技廳歸口管理的省甲級公益型科研單位之一。
中文名
吉林省計量科學研究院
所屬地區
吉林省
前    身
吉林省度量衡管理所
更名時間
2000年12月
成立時間
1956年

吉林省計量科學研究院歷史沿革

吉林省計量科學研究院的前身是1956年成立的吉林省度量衡管理所,1962年12月更名為吉林省計量檢定測試所,1985年11月更名為吉林省計量測試技術研究所,隨着事業發展,於2000年12月根據省編委吉編辦[2000]103號文件批覆,正式更名為吉林省計量科學研究院。我院於1997年通過國家局對省級計量技術機構考核驗收,2000年通過複查,並於2002年1月23日通過中國實驗室國家認可委員會專家評審組的現場評審,2002年8月通過國家總局對省級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授權換證的現場考核,2004年2月通過中國實驗室認可委員會的監督評審,2005年5月通過中國實驗室認可委員會的監督和擴項評審,2006年10月通過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的擴項評審、複評審及對國家分析儀器質量監督檢驗中心資質認定初評審,並於2006年12月獲得相應的授權證書,2007年9月我院通過了法定計量檢定機構複評審及實驗室認可第一次監督評審,2009年7月通過了實驗室第二次三合一監督評審(監督評審+擴項評審+不定期評審)。
吉林省計量科學研究院經吉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考核,於1998年成立了吉林省型式評價實驗室、吉林省計量產商品質量檢驗站,於2003年4月通過了複評審,並於2007年通過了複評審。2005年12月國家質檢總局發文同意我院籌建國家分析儀器質量監督檢驗中心,2006年12月8日正式掛牌。2006年1月吉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批准我院成立吉林省採暖室內空氣温度檢測社會公正計量站。2008年6月,依據吉質監科函[2008]169號文件批覆,我院籌建了吉林省能源測評中心,並於同年11月通過由省局組織的實驗室資質認定評審。2009年12月經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同意更名為“國家城市能源計量中心(吉林)”。

吉林省計量科學研究院單位規模

吉林省計量科學研究院坐落於吉林省長春市衞星路7440號,與長春理工大學研究生院毗鄰。全院佔地面積3.31萬平方米,工作用房屋總建築面積為1.18萬平方米,用於檢定/校準和檢測的實驗室面積為6130平方米,其中恆温面積4000平方米。我院擁有省內恆温面積最大、控温精度最高、環境條件最好的恆温實驗樓,其控温精度達到(20±0.2)℃。全院共有固定資產7771萬元,其中儀器設備固定資產原值4223萬元。現有在崗職工144人,其中正高、研究員共5人,高工38人,中級職稱42人;博士3人,碩士25人,學士92人。我院有9人分別擔任全國計量技術委員會和中國測試學會等學術團體18個委員,計量標準一級考評員8人,計量標準二級考評員32人,國家級法定計量機構考評員4人,省級機構考評員5人,計量許可證考評員14人,一級註冊計量師29人。

吉林省計量科學研究院下設機構

下設2個非獨立法人國家級檢測平台:國家分析儀器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吉林)、國家城市能源計量中心(吉林),2個非獨立法人省級質檢機構:吉林省計量產、商品質量監督檢驗站和吉林省能源測評中心,和我院共用一套質量管理體系。我院共設立5個職能部門和8個專業實驗室。 [1] 

吉林省計量科學研究院主要職能

1、研究建立適應我省經濟發展的社會公用計量標準、開發計量測試新技術、研製計量器具新產品等基礎性研究工作,為國家計量單位制的統一和量值的準確可靠創造必不可少的基礎和保障;
2、承擔量值傳遞工作,科學公正地執行強制檢定和法律規定的其他檢定/校準、測試任務,為加強計量監督管理,保障國家計量單位制的統一和量值的準確可靠提供技術保證。
3、起草相關計量技術法規,制定相關量傳工作的工作原則,定義相關領域的適用範圍,保證量值傳遞工作的順利進行。
4、承辦有關計量監督中的技術性工作,科學公正的反映客觀事實,為實施計量監督提供技術保證,保障人民羣眾的合法權益。
5、開展能源計量數據採集、監測,能源計量器具檢定/校準技術研究,確保能源計量器具準確,能源計量技術研究、能源效率測試、用能產品能源效率計量檢測等工作;接受委託開展能源審計、能源平衡測試,能源效率限額對標,為政府決策提供技術支撐和依據。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