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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司法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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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司法廳是吉林省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辦公地址位於長春市朝陽區新發路992號。
中文名
吉林省司法廳
辦公地址
長春市朝陽區新發路992號 [10] 

吉林省司法廳主要職責

(一)承擔全面依法治省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省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擔統籌規劃省級相關地方性立法工作的責任。協調有關方面提出立法規劃和年度立法工作計劃的建議,負責跟蹤瞭解各部門對立法工作計劃的落實情況,加強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研究提出立法與改革決策相銜接的意見、措施。負責面向社會徵集省級相關地方性法規和省政府規章制定項目建議。
(三)負責起草或者組織起草省級相關地方性法規和省政府規章草案。承辦各部門報送省政府的地方性法規和省政府規章草案的審查工作,以及需要由省政府批准的部門聯合規範性文件草案的審查工作。負責立法協調。
(四)承辦省政府規章的解釋和立法後評估工作。承辦省級相關地方性法規和省政府規章的清理。承辦省政府規章編纂工作。組織翻譯、審定省政府規章外文正式譯本。負責協調各地區各部門實施省級相關地方性法規和省政府規章中的有關爭議和問題。
(五)負責省政府規範性文件、重大行政決策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辦省政府規章、規範性文件備案的報送工作。負責市(州)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門制定的規章、規範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工作。組織指導規章、規範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六)承擔統籌推進全省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監督省政府各部門、市(州)及以下各級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負責綜合協調行政執法,承擔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指導、監督全省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行政複議和應訴案件辦理工作。
(七)承擔統籌規劃全省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負責擬訂法制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組織對外法治宣傳。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指導、協調調解工作和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推進司法所建設。
(八)負責管理全省監獄工作,監督管理監獄刑罰執行、罪犯改造工作。負責指導、管理全省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全省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
(九)負責全省司法行政戒毒場所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強制隔離戒毒執行和戒毒康復工作。對全省社區戒毒和社區康復工作提供指導、支持和協助。
(十)負責擬定全省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統籌和佈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全省律師、法律援助、司法鑑定、公正、仲裁和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全省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全省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和證書管理工作。負責規劃和指導全省法律職業人員入職前培訓工作。
(十二)負責本系統槍支、彈藥、服裝和執法執勤用車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財務、裝備、設施、場所等保障工作。
(十三)規劃、協調、指導全省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隊伍建設。負責本系統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協助市(州)管理司法局領導幹部。
(十四)管理省監獄管理局。
(十五)完成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0] 

吉林省司法廳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研究擬定司法行政工作規劃、年度工作要點並監督實施;負責廳機關重大政務活動的協調安排和督查督辦,以及重要文件和報告的起草、審核;負責司法政務信息和司法行政宣傳工作;指導全省司法行政通訊信息技術網絡建設;負責機關文電、保密、接待等工作;受理人民羣眾來信來訪和控告申訴。
監督檢查勞動教養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情況;指導和管理全省勞動教養工作;指導對勞動教養人員的管理、教育、警戒和強制治療等工作;規劃全省勞教場所的設置和佈局;指導勞教場所的生產、基建、財務、裝備等工作。
三、法制宣傳處
負責全省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和普及法律常識工作,制定全省普及法律常識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檢查全省依法治理工作;指導法制宣傳報道和對外法制宣傳工作。
四、律師工作管理處(省政府法律顧問團辦公室)
指導監督政府、企事業單位法律顧問工作和社會法律諮詢服務機構工作;組織律師資格統一考試;管理全省律師資格、律師執業資格和律師事務所的審批登記工作;依法監督全省律師工作;指導法律援助工作。負責為省政府法律顧問團的諮詢工作提供組織、協調和服務,管理省政府法律顧問團日常事務。
五、公證工作管理處
組織公證員考試(考核)、任命及註冊;指導管理公證機構的設置;監督指導全省公證機構的公證業務活動;負責對全省公證機構的違規處理工作;擬定全省公證法規、條理和細則,並組織實施;配合有關部門處理有關公證的行政複議、申訴。
六、基層工作指導處
指導各地司法行政機關管理基層司法所、法律服務所、司法助理員和人民調解工作。組織指導對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七、法制處
參與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的起草、修改和諮詢工作;組織起草全省司法行政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負責本系統執法檢查工作;指導全省司法行政調查研究工作;負責廳機關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負責承辦省內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法律事務工作;負責和指導全省仲裁登記工作。
八、計劃財務裝備處
制定全省司法行政系統的財務、物資裝備、基本建設的規章制度,監督司法行政系統業務經費使用情況,負責廳機關、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和財務管理。管理司法行政系統的槍支、彈藥、服裝、車輛等物資裝備。
九、吉林省司法鑑定委員會辦公室(省司法廳司法鑑定管理處)
承擔省司法鑑定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制定全省社會專業司法鑑定工作發展規劃;制定全省社會專業司法鑑定工作制度和規範性文件;負責社會專業司法鑑定機構和鑑定人員的司法鑑定資格確認、年度考核和行政處罰。
十、政治部下設幹部處(警務處)、組織宣傳教育處和老幹部處。
幹部處(警務處)。負責廳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和出國政審工作;負責省監獄局機關和省直監獄單位正處級幹部的管理;協助有關部門管理司法行政系統的機構編制;協助市、州考核管理司法局領導幹部;管理全省司法行政系統警務和警銜評授等工作。
組織宣傳教育處。指導全省司法行政系統基層建設、隊伍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系統先進集體和個人立功受獎的表彰工作;負責系統內法制教育、司法行政隊伍建設的宣傳工作及有關培訓工作;指導所屬學校、幹部培訓基地的教學科研工作。
代行司法考試處的職能。負責研究制定全省司法考試的工作規劃,組織指導全省司法考試考務工作,對考試工作進行監督;指導、規範有關培訓工作;開展司法考試工作的信息化建設,指導市(州)司法行政機關組織司法考試工作。
老幹部處。負責廳機關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老幹部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羣工作。

吉林省司法廳直屬單位

廳長白山司法局
吉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
吉林省監獄戒毒警用裝備處
吉林省女子強制隔離戒毒所
吉林省九台強制隔離戒毒所
吉林省九台戒毒康復所
吉林省法律援助中心
吉林省司法廳法制宣傳信息中心
吉林省國家司法考試中心
吉林省司法廳戒毒工作教育指導中心
吉林省長春市信維公證處
吉林省長春市國立公證處 [6] 

吉林省司法廳行業協會

吉林省律師協會
吉林省公證協會
吉林省司法鑑定協會
監獄協會
戒毒協會
吉林省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協會 [9] 

吉林省司法廳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廳長、省監獄管理局第一政委:劉川 [7]  [15] 
主持省司法廳全面工作,負責廳機關黨委(紀委)工作。
黨組成員、政治部(警務部)主任:徐淑紅
主持政治部(警務部)工作,分管吉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廳政治部(警務部)幹部警務處、廳政治部(警務部)組織宣傳教育處、廳老幹部處、廳法制宣傳信息中心、廳戒毒工作教育指導中心。協助廳黨組書記分管機關黨委(紀委)工作。
副廳長:鄧健
分管廳普法與依法治理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處、公共法律服務管理處、法律職業資格管理處,省法律援助中心、省國家司法考試中心、省人民政府法律事務服務中心(WTO法律諮詢中心)。聯繫省公證協會、省司法鑑定協會。
黨組成員、副廳長:張磊 [2]  [8] 
分管廳辦公室、社區矯正管理局、行政執法協調監督處(行政審批辦公室)、備案審查處,應急和信訪工作處、長白山司法局、長春市信維公證處、長春市國立公證處。
黨組成員、吉林省紀委監委駐省司法廳紀檢監察組組長:呂玖昌
主持吉林省紀委監委駐省司法廳紀檢監察組工作。
黨組成員、副廳長:林松
分管廳立法一處、立法二處、合法性審查處、行政複議應訴一處、行政複議應訴二處、行政複議應訴三處、律師工作處、省行政法制研究所,聯繫省律師協會。
黨組成員、副廳長:梁向東
分管省委依法治省辦秘書處,廳法治調研處、法治督察處、戒毒管理局、裝備財務保障處,科技信息處、機關服務中心、省女子強制隔離戒毒所、省九台強制隔離戒毒所、省九台戒毒康復所,省監獄戒毒警用裝備處。聯繫省戒毒協會。
黨組成員、副廳長,省監獄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初冬 [16] 
主持省監獄管理局工作。 [1]  [3-5] 

吉林省司法廳所獲榮譽

2021年12月,吉林省司法廳公共法律服務管理處被全國婦聯授予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集體稱號。 [11-12] 
2022年3月,吉林省司法廳普法與依法治理處被中國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擬確定授予“全國青少年普法教育先進集體”稱號。 [13] 
2022年5月,吉林省司法廳社區矯正管理局被公示為2022年吉林省直機關五一勞動獎狀擬表揚單位 [1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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