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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醫療保障局

鎖定
合肥市醫療保障局,根據《中共安徽省委辦公廳、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合肥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2019〕1號)和《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關於市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合發〔2019〕6號),市醫療保障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1] 
合肥市醫療保障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醫療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市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醫療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1] 
現任合肥市醫療保障局局長:唐世金 [3] 
中文名
合肥市醫療保障局
外文名
Hefei Medical Security Bureau
行政級別
正處級 [1] 
局    長
唐世金

合肥市醫療保障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疾病應急救治等醫療保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劃標準,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有關政策、規劃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縣(市)區、開發區醫療保障工作。
(二)貫徹實施省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指導全市醫保系統行政執法和“兩法銜接”工作。制訂並實施醫療保障投訴舉報獎勵辦法。
(三)組織制定全市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完善動態調整和市級調劑平衡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組織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
(四)貫徹執行國家和省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制定醫保支付標準,落實醫保目錄准入談判制度。
(五)組織制定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佈制度。
(六)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組織制定全市公立醫療衞生機構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政策並監督實施,監督指導全市公立醫療衞生機構藥品、醫用設備、醫用耗材集中採購工作。
(七)組織制定定點醫藥機構協議管理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
(八)負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組織制定和完善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認真執行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對外合作交流。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 

合肥市醫療保障局職能轉變

市醫療保障局應完善全市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大病保險制度、醫療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羣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1] 

合肥市醫療保障局職責分工

與市衞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
市衞生健康委員會、市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1] 

合肥市醫療保障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安全、保密、宣傳、信息、信訪、政務公開、機關財務、檔案管理和對外交流合作等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等工作。
(二)信息法規處。負責推進醫療保障信息化建設,組織擬訂醫療保障工作規劃;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預決算、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統計管理等工作,組織編制醫療保障基金預決算草案;組織開展醫療保障政策的綜合研究,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標準,承擔機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三)醫藥管理和待遇保障處。根據國家和省醫保目錄,擬訂醫保支付標準,落實醫保目錄准入談判制度;擬訂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標準;統籌推進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擬訂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協議和支付管理、異地就醫管理辦法和結算政策;組織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組織開展醫療救助、疾病應急救治;擬訂並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
(四)醫藥價格和招標採購處。擬訂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佈制度;擬訂全市公立醫療衞生機構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政策並監督實施,監督指導全市醫療衞生機構藥品、醫用設備、醫用耗材採購工作;組織開展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技術的經濟性評價。
(五)監督稽查處。組織實施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等醫療保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指導全市醫保系統行政執法和“兩法銜接”工作;監督檢查醫保基金管理與結算、藥械採購和醫療服務價格等政策執行情況;監督管理納入醫保支付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範醫保經辦業務;負責全市協議醫藥機構日常監管,打擊欺詐騙取醫保基金行為;受理醫療保障領域的投訴舉報,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制訂並實施醫療保障投訴舉報獎勵辦法。 [1] 
機關黨組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羣工作(機關黨組織待批准後執行)。

合肥市醫療保障局行政編制

市醫療保障局機關行政編制19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科級領導職數7名,其中,正科6名(含機關黨組織專職副書記1名),副科1名。 [1] 

合肥市醫療保障局現任領導

合肥市醫療保障局局長:唐世金 [3] 
合肥市醫療保障局副局長:顧炳志 [2] 

合肥市醫療保障局其他事項

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1日起施行。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