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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鎖定
合肥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根據《中共安徽省委辦公廳、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合肥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2019〕1號)和《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關於市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合發〔2019〕6號),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1] 
合肥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貫徹執行黨中央關於機關事務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市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機關事務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1] 
現任合肥市機關事務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蘇祥 [2] 
中文名
合肥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外文名
Hefei Municipal Bureau of organ affairs
行政級別
正處級 [1] 
現任領導
蘇祥 [2] 

合肥市機關事務管理局主要職責

(一)根據黨和國家有關機關事務管理工作的政策、規定和要求,研究擬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工作相關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對市直機關及各縣(市)區、開發區機關事務管理工作進行指導,推動全市機關事務管理工作的改革和發展。
(三)負責市級機關辦公用房管理工作,制定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市級機關辦公用房的規劃、權屬、調劑、使用監管、處置和維修等工作。
(四)負責市級機關公務用車的編制、配置、更新、處置、使用監管等工作;負責市直公務用車管理監督信息平台的管理工作;負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公務用車服務保障工作。
(五)負責市級機關集中辦公區域安全保衞、消防、環境衞生、餐飲等服務保障工作;做好各項公共基礎設施設備的管理、維修和養護工作;協助做好羣眾來訪秩序的維護工作。
(六)負責市級機關節約能源管理工作;在市節能主管部門指導下,推進市級機關公共機構節能工作,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
(七)負責市級機關集中辦公區域會議中心各項會議、會見、簽約等服務保障工作;協助做好全市電視電話會議的相關保障工作。
(八)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內賓接待工作有關政策規定,負責制定相關管理辦法;監督檢查全市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工作;負責黨和國家領導人來肥的服務工作;負責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的地(市)級以上級別城市的副秘書長以上的領導幹部和部隊軍職以上的領導幹部公務活動的服務工作;負責省級以上領導機關派出的檢查、調查、督查、視察團組來肥公務活動的服務工作;負責市領導交辦的服務保障任務。
(九)負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大型會議和重要活動的服務保障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 

合肥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局機關文秘、會議、機要、檔案、宣傳、信息、網站管理、保密、信訪、接待、效能、辦公用品採購管理及機關行政事務管理工作;負責聯繫市直各單位、機關各處室的工作,協調指導下級機關事務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局規章制度;負責局工作計劃、重點工作的監督實施;負責市級公務活動用品的採購;負責機關和直屬機構辦公設施設備管理工作;負責市級機關公務用車的編制、配置、更新、處置、使用監管等工作。
(二)辦公用房管理處。負責市級機關辦公用房管理工作,制定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市級機關辦公用房的規劃、權屬、調劑、使用監管、處置和維修等工作;指導縣(市)區、開發區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工作。
(三)安全保衞處(公共機構節能處)。負責政務綜合樓安全保衞、消防、環境衞生、設施設備維修維護、物業監管等服務保障工作;負責市級機關節約能源管理工作;在市節能主管部門指導下,負責推進市級機關公共機構節能工作,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負責市級機關集中辦公區域公共機構節能工作;協助做好羣眾來訪秩序的維護工作。
(四)綜合服務處。負責第二辦公區、民主黨派樓、市老幹部活動中心等市級機關集中辦公區域安全保衞、消防、環境衞生、設施設備維修維護、物業監管、餐飲、會務等服務保障工作;協助做好羣眾來訪秩序的維護工作。
(五)會議中心管理處。負責政務綜合樓會議中心各項會議、會見、簽約等服務保障工作;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召開的各項大型會議的服務保障工作;協助做好全市電視電話會議的相關保障工作。
(六)公務活動保障處。負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大型會議和重要活動的服務保障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全市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工作;負責牽頭制定全市公務活動工作相關辦法;負責建立公務活動信息數據庫;負責民航、鐵路的協調聯絡工作;負責市級公務活動的車輛保障工作;協助做好外事活動的相關服務工作。
(七)公務活動服務處。負責黨和國家領導人來肥的服務工作;負責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地(市)級以上級別城市的副秘書長以上的領導幹部和部隊軍職以上的領導幹部公務活動的服務工作;負責省級以上領導機關派出的檢查、調查、督查、視察團組來肥公務活動的服務工作;負責市領導交辦的服務保障工作。
(八)組織教育處。負責承辦局黨組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組織、幹部、教育培訓、勞動、人事、工資、年度考核、獎懲、保險、優撫、職稱評聘、工人技術等級考核、機構編制管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九)財務處。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財務年度綜合預算的編制、財務經費的核算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監督管理機關及直屬單位國有資產。 [1]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工作、婦女及共青團工作。
機關工會。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工會工作。 [1] 

合肥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行政編制

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25名。設局長1名(由市委副秘書長兼任),副局長3名。科級領導職數16名,其中,正科11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工會主席1名),副科5名。認定工勤人員46名,現有人員實行老人老辦法,逐步消化。 [1] 
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合肥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現任領導

合肥市機關事務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蘇祥 [2] 

合肥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其他事項

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1日起施行。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