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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經營企業
鎖定
合作經營企業又稱“契約式合營企業(ContractualJointVenture)”。由合作一方提供資金、技術、設備。由合作另一方提供場地、現有廠房、勞務等基礎條件,從事特定項目經營的企業。合作各方出資、不採取股份形式,而是依契約規定的分成比例,分配收益,分擔虧損。常見於範圍小、投資少、週期短、見效快的小型合作項目。合作企業可以依合作各方的意思組成法人,也可以不組成法人,由各方的代表組成聯合機構,進行經營管理和日常活動。不組成法人的合作經營關係是一種合夥關係,每一合作者對經營項目的債務負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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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經營企業注意的問題
1、投資方式問題
2、組織形式的問題
3.委託管理制:合作的第三方對企業管理。
3、利潤分配問題
4、合作期限問題
2.國際上的規定:短的3-5年,長的15-20年,最多不超過30年的。
5、合同管理問題
合同是合作經營企業組織經營的基礎。如有違反合同的事項,就要承擔必要的法律責任。
合作經營企業企業的類型
1、法人式合作經營企業 合作經營企業
這種合作經營企業具有獨立的財產權,法律上有起訴權和被訴權,訂立企業章程,建立獨立的公司組織,併成立董事會為該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任命總經理對企業進行經營管理。(雖然它實行“董事會管理制”,但是它屬於非股權式參與方式!)以該企業的全部財產為限對外承擔債務責任,實行有限責任制。
2、非法人式合作經營企業
這種合作經營企業沒有獨立的財產,而只有財產管理權和使用權。合營各方仍以各自的身份在法律上承擔責任,合作經營企業的債權債務,由合作經營各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比例承擔責任。合作經營企業單位的組織管理形式,可以是聯合管理制,即由各方派出代表組成聯合管理機構進行管理。可以是委託管理制,即委託合作經營中的一方或聘請無關的第三方負責承擔管理。合作經營企業對於承擔債務,一般是以其全部出資為限,實行有限責任制。因為它不是法人,所以不能採用董事會管理制。
合作經營企業企業的特點
1、由合同規定合作各方的權、責、利
2、投資條件易為接受
3、收益分配方式靈活
根據雙方商定的比例採取利潤分成的分配方式。分成的比例可以是固定的,也可根據盈利狀況採取滑動比例。
4、財產歸屬靈活
兩者的不同點
主要是在法律依據、組織形式、利潤分配、債務負擔等方面。
國際合作經營企業與國際合資經營企業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