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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文化協會

鎖定
1921年10月17日由林獻堂蔣渭水吳海水林麗明等發起成立,成立大會在台北靜修女學校禮堂召開,出席者300餘人,林子瑾為議長,大會公推林獻堂為總理。
中文名
台灣文化協會
別    名
文協
性    質
文化團體
成立時間
1921年10月17日

台灣文化協會相冊


台灣文化協會簡介

台灣文化協會簡稱“文協”。日據中期台灣進步文化團體。

台灣文化協會成立

1921年夏,由於受到林獻堂首次台灣議會設置請願的啓蒙運動影響,蔣渭水與其往來密切的李應章(後改名李偉光)、吳海水等共同籌組台灣第一個運動團體——台灣文化協會 [2]  ,隨後,1921年10月17日由林獻堂蔣渭水、吳海水、林麗明等發起成立,成立大會在台北靜修女學校禮堂召開,出席者300餘人,林子瑾為議長。大會公推林獻堂為總理,楊吉臣為協理,蔣渭水為專務理事,此外還有理事王敏川林幼春蔡培火、連温卿、蔡式谷、洪元煌、陳逢源等41人,還有評議員44人。會員有1033多人 [2]  ,羅致了當時台灣的青年才俊,是當時規模最大,影響最廣的文化政治組織,成為當時台灣政治社會運動的主幹。

台灣文化協會分裂

“文協”成立後,因為舉辦各種講座,開展演講活動,揭露日據時期和台灣政治、經濟、教育的不平等事實,因而常遭到日本當局的干涉和破壞。同時,由於20世紀20年代初部分台灣赴日、赴大陸學生受當地無政府主義或共產主義的影響,台灣文化協會的知識分子也相繼受到感染,包括蔣渭水、連温卿等人也不例外 [4]  。1927年10月17日,“文協”在台中召開第一次代表大會,內部意見分歧分裂為兩派:其右翼以林獻堂蔣渭水等為代表,認為台灣沒有資本家和資本主義,應該以民族運動促進資本主義發展,改良台灣經濟制度。另一派以王敏川為代表,認為台灣解放運動應該使民族運動與階級鬥爭結合起來。

台灣文化協會結局

林獻堂等退出“文協”後,王敏川等對舊“文協”進行了組織領導,組成了“新文協”,1931年1月5日召開第四次代表大會,推選王敏川為委員長。會後決定取消“文協”組織,另組台灣大眾黨。不久,台灣大眾黨也停止活動,王敏川等被捕入獄,“文協”便結束了歷史使命。

台灣文化協會進步意義

台灣文化協會的宗旨是改革台灣社會,灌輸民族思想,喚醒民族意識,以擺脱殖民統治,進入文化抗日的新階段。為貫徹其宗旨,該協會開展了一系列活動:在各地設立報刊雜誌閲覽室,陳列台灣和大陸的各地報紙雜誌;經常舉辦各種文化演講,涉及內容廣泛,有台灣歷史、中國文學、日本經濟、通俗法律、西洋通史、新聞學、社會學等;他們還組織文化劇團到各地演出,激起民眾的批評和鬥爭意識。台灣文化協會實際上已成為推動全島新文化運動的中心。

台灣文化協會業務範圍

在各地設立報刊雜誌閲覽室,陳列台灣和大陸的各地報紙雜誌;經常舉辦各種文化演講,涉及內容廣泛,有台灣歷史、中國文學、日本經濟、通俗法律、西洋通史、新聞學、社會學等。其中1923年僅36次,次年至132次,1925、1926至高潮,每年均有300餘次。1923年—1926年,文化協會一共舉辦演講798次,其中59次遭到解散處分,有聽眾總人數約29.6萬人 [1]  ;他們還組織文化劇團到各地演出,激起民眾的批評和鬥爭意識。
其業務以都市為中心,後次第至地方村落。 [2] 
台灣文化協會實際上已成為推動全島新文化運動的中心。

台灣文化協會建設宗旨

改革台灣社會,灌輸民族思想,喚醒民族意識,以擺脱殖民統治,進入文化抗日的新階段。

台灣文化協會組織結構

總理:林獻堂
協理:楊吉臣
理事:
1.台北州:蔣渭水(本部專任)、連温卿、蔡阿信(女)、吳榮卿、蔣玉麟、周桃源、徐慶祥、陳金波、劉蘭 亭、李智物、蘇璧輝
2.新竹州:鄭永南、許天送、陳滄玉、戴雙喜、曾圭角、賴石傳、何禮棟、郭進本
3.台中州:鄭汝南、呂泰洲、甘得中、洪元煌、李應章(即李偉光)、洪清江、沈秋金(女)、林鹿明、林伯廷、木野、賴和、林篤勳
4.台南州:陳鴻鳴、林茂生、黃欣、廖化金
5.高雄州:潘致祥、陳光亮、郭蔡淵、蔡添彭、陳啓峯、葉宗祺

台灣文化協會主要事件

治警事件:台灣文化協會雖然不被允許從事政治活動,但自成立之初即成為島內外各社會運動的母體,文化協會成員以個人名義加入或指導各類組織與事件。1920年底開始進行的“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因為是在日本帝國憲法內所規範的合法政治活動,且有內地(日本)眾議員的支持,被蔣渭水諭為台灣人唯一的活路,自請願開始,即由文化協會成員於背後運作,這項請願運動對台灣總督府的權力提出了最根本的挑戰,因此也成為總督府的眼中釘。總督府除了動員辜顯榮等御用士紳抨擊請願運動外,也實施各項取締措施緊縮言論,對於林獻堂等在台有龐大產業的人緊縮銀根、收回公賣品的販賣權,迫使其不得不退出該活動。而後又導演了“八駿事件”以分化文化協會成員的團結,但礙於此一運動系採行合法的方式,即使一再壓制也未能根除。1923年12月16日,台灣總督府以違反治安警察法為由,全島同步逮捕、搜索台灣議會期成同盟會會員達99人,總督府終於發動一次全面的反擊。 [3]  這就是著名的“治警事件”。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