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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府淡水補盜同知
鎖定
台灣府淡水補盜同知又稱淡水同知。該官職隸屬於台灣道之台灣府,為台灣清治時期的重要地方官員,始設置於1724年(雍正二年),官職品等則為正五品。淡水同知官職專司負責北台灣內政,為駐守於淡水廳的地方父母官。因為當時淡水廳管轄區域為台灣基隆至新竹,因此實為北台灣的實際統治者。
# 姓名 任職日期(西曆) 任職日期(中歷)
2 劉裕 1729年 雍正七年
- 中文名
- 台灣府淡水補盜同知
- 隸 屬
- 台灣道之台灣府
- 朝 代
- 清
- 始設置於
- 1724年(雍正二年)
- 詞條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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