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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用時間
鎖定
可用時間又稱“可用小時(available hours)”,是指元件或系統處於可用狀態的時間或小時數。
- 中文名稱
- 可用時間
- 英文名稱
- available time
- 定 義
- 元件或系統處於可用狀態的時間或小時數。
- 應用學科
- 電力(一級學科),電氣安全與電力可靠性(二級學科)
以上內容由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審定公佈
- 中文名
- 可用時間
- 外文名
- available time
- 應用學科
- 電力,電氣安全與電力可靠性
可用時間利用小時數
發電設備利用小時數(Generating Equipment Availability Hours ,GEAH)是一定時期內一個地區平均發電設備容量在滿負荷運行條件下的運行小時數,即發電量與平均裝機容量之比,反映了該地區發電設備利用率,也是反映該地區電力供需形勢的主要指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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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用時間我國變化趨勢
第1個週期為1981-1991年,發電小時數從4955h上升到1987年頂峯期間的5392h,後迴歸到5030h,歷時10年。
第2個週期為1991-1999年,發電小時數從5030h上升到1994年頂峯期間的5233h,後跌落到4393h,歷時8年。
可用時間影響因素
可用時間增速容量差異
由於發電設備平均利用小時數是發電量與平均裝機容量之比,而發電量對應於電力需求,因此,電力需求增速與平均裝機容量增速的不同步是影響發電設備利用小時數變化的最直接因素。根據2009年數據計算,平均裝機容量增速高於電力需求增速1個百分點,將導致全國發電設備利用小時數下降40h左右;相反,平均裝機容量增速低於電力需求增速1個百分點,將導致全國發電設備利用小時數上升40h左右。
此外,通過電力需求側管理措施可以移峯填谷、降低最大負荷、減小峯谷差、提高負荷率,如果引起了電量增減,則發電設備利用小時數會相應升降。
可用時間電源結構變化
一個地區的發電設備利用小時數為各類機組利用小時數與平均容量佔比乘積之和。各類機組的年利用小時數存在較大差異,電源結構的變化也是影響發電設備利用小時的主要因素之一。
根據1978年以來的平均數據,我國的水電、火電、核電、風電機組的利用小時數分別為3000~3500,5000~5 500, 7000~8000h和2000h左右。因此,在既定的裝機容量下,水電、風電、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的裝機容量佔比將增高,由於可再生能源機組發電受氣候及季節的影響較大,將使平均發電設備利用小時數下降。
可用時間一次能源供應
水庫來水具有季節週期性豐枯特點,風電具有隨機性和間歇性特點,太陽能具有晝夜光照週期性和不確定性的特點,電煤供應有時會受到產能、運輸等因素的制約,因此一次能源供應對發電設備利用小時變化的影響具有局部性和時段性的特徵。目前,我國電源結構以火電和水電為主,而火力發電量直接受電煤(天然勺供應影響,水力發電量直接與水庫來水情況相關,因此電煤(天然氣)供應與水庫來水情況成為影響火電與水電設備利用小時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