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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兑換優先股
鎖定
- 中文名
- 可兑換優先股
- 別 名
- 可轉換優先股
可兑換優先股構成
構成兑換權的股票內容有:
(2)請求兑換期限。在國外,可兑換優先股股票發行後,一般在二三年內是不能請求兑換的,具體兑換期限由可兑換優先股的發行公司確定。
(3)兑換比率或叫兑換價格。兑換比率是事先確定的,以市價兑換為例,兑換比率取決於可兑換優先股票和普通股票的現行價格。如某公司的普通股時價為10元,這時新發行可兑換優先股為100元,公司規定在三年之後每股優先股可兑換10股普通股。那麼,投資者購買了這種優先股併到期兑換成普通股,如果兑換時的普通股價格上漲到10元以上,那就有利可圖了,反之在10元以下時兑換就會得不償失。可見,可兑換優先股是一種“混合證券”,在未兑換之前其股息收益是固定的,兑換成普通股之後,其收益就會隨着公司經營情況的變化而變化。由於可兑換優先股與普通股相聯繫,其市場價格比一般的優先股價格波動幅度要大一些。
可兑換優先股參考文獻
1 黃運武主編.現代企業制度大辭典.武漢工業大學出版社,2001.1.
2 萬漢琴 魯驛.金融市場實務.中國地質大學出版社,1998年06月第1版.
[2]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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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韓雙林,馬秀巖.證券投資大辭典:黑龍江人民出版社,1993-08
- 2. 可兑換優先股 .智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