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叛教

(詞語)

鎖定
叛教或叛道,指叛離道、違背道。叛道的出處:“孔子曰:‘博學約之,弗叛矣夫’;夫學而不約,必叛道也”,又有“離經叛道”一詞。道是中華文化中的一個重要概念,《廣韻》:道,“理也,眾妙皆道也,合三才萬物共由者也。”後來,“叛道”這一個詞彙也被作為一些宗教的用詞,指信徒放棄了其原先的宗教信仰。《世界人權宣言》第18條表明“改變宗教或信仰之自由”是基本人權之一。
中文名
叛教
定    義
叛離道、違背道
出    處
夫學而不約,必叛道也
又    稱
叛道

叛教對基督教的叛教

基督教希臘文聖經裏,“叛道”(希臘文,a·po·sta·si′a)這個名詞含有“遺棄、捨棄或反叛”的意思。(使徒行傳21:21,《新世》腳註)這主要是指宗教變節而言,意即脱離或捨棄純真的崇拜。基督教通常對離開教會並不再相信基督教信仰的人作這樣的稱呼,例如叛道者/叛教者尤利安、尼采等,這個稱呼或許有貶義。
按照基督教的説法,叛道就是背棄上帝,不再相信;這樣做實際是反叛耶和華上帝。有些叛道的人自稱認識和事奉上帝,卻拒絕接受聖經所提出的道理或規定。

叛教教士和平信徒的劃分

耶穌對門徒説:“你們都是弟兄。……你們的領袖只有一位,就是基督。”因此,第一世紀的基督徒會眾並沒有教士階級。身為受靈所膏的基督弟兄,所有的早期基督徒均懷有在天上與基督一同作祭司的希望。組織結構方面,每羣會眾均受一組監督(屬靈的長老)所督導。 所有長老均具有相等的權柄,沒有任何長老有權作威作福地“轄制”他們所照料的羊羣。可是,隨着叛道的勢力逐漸形成,事態便開始迅速改變了。
最早期的偏差之一是將“監督”(希臘文,e·pi′sko·pos)和“長老”(希臘文,pre·sby′te·ros)這兩個名詞分開,以致這兩個字詞不再被用來指同一個負責的職位。(在聖經裏,“監督”和“長老”所指的是同一個職位。“長老”一詞着重受任命的人所具有的各種成熟特質,“監督”則着重這項委派所負有的職責——看顧奉派去照料的人的權益。) 在使徒約翰死後僅十年左右,安提阿的“主教”依納爵(Ignatius)在致士每拿人的信中寫道:“你們要留意跟從主教[監督],好像耶穌基督跟從天父一般,並且聽從長老團,彷彿他們是眾使徒一般。”依納爵主張每羣會眾均受一位主教(監督)所監管, 而主教則被視為與長老有別,所操的權柄也較大。
奧古斯塔斯·尼安德在他所著的《首三百年的基督教與教會歷史》一書中解釋事情的經過:“在第二世紀,……常設的長老元首之職必然已經確立。既然這位首席長老特別負責監管各事,他遂獲得[以闢斯高普斯]這個名稱,從而使他與其餘的長老有別。”
這樣根基便奠下了,結果導致一個教士階級逐漸形成。 大約一個世紀之後,北非迦太基的“主教”西普里安大力提倡主教擁有特別的權柄——形成一個與長老(後來稱為教士)、執事和平信徒有別的羣體。但他並不贊成有一位主教居於高過其他所有主教的地位。
隨着主教和長老攀登教廷的階梯,他們把會眾裏的其他信徒撇下,以致造成了教士(帶頭的人)與平信徒(信徒羣體)的分隔。一本《百科全書》解釋:“西普里安[死於大約公元258年]乃是教廷制度之父。從他的日子以後,教士(cler-gy)與平信徒的分別變得很顯著,不久便受人普遍接受了。的確,從第三世紀開始,克勒留斯[clerus]一詞……差不多完全被用來指傳道職分,使之與平信徒有別。隨着羅馬教廷形成,教士們不但成為一個與眾不同的教團,……同時也被視為惟一的祭司團。”
這樣,最後一位使徒死去之後不及150年,在組織方面有兩項重大的改變滲進了會眾之中:首先是主教和長老的區分,主教在教廷的階梯上居於最高的層次;第二是教士與平信徒的區分。“王家祭司團”不再由一切受靈所膏的信徒共同形成了,現今只有教士才被“視為惟一的祭司團”。(彼得前書2:9,《新世》)
這些改變偏離了聖經裏使徒時期管理會眾的方法。

叛教哲學思想滲入

“教會採納基督之前[異教]羅馬通行的若干宗教習俗和儀式——異教祭司的長袍和其他袍服,焚香和使用聖水洗滌,在祭壇上點燃蠟燭和長明燈,崇拜聖者,大教堂的建築風格,以羅馬法律為教會律法的根據,把大祭司長(PontifexMaximus)的頭銜授予最高的主教,以及在第四世紀使用拉丁文。……不久之後,眾主教取代了羅馬的地方官,成為控制各城市法律與秩序的權力中心;大主教若非取代省總督便是加以支持;主教會議接替了省議會。羅馬教會與羅馬國家亦步亦趨。”。
這種與羅馬世界妥協的態度跟基督和眾使徒的教訓完全相反。使徒彼得曾經勸戒説:“親愛的弟兄啊,……這兩封[信]都是提醒你們,激發你們誠實的心,叫你們記念聖先知預先所説的話和主救主的命令,就是使徒所傳給你們的。親愛的弟兄啊,你們既然預先知道這事,就當防備,恐怕被惡人的錯謬誘惑,就從自己堅固的地步上墜落。”保羅也告誡説:“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什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麼相通呢?……[耶和華]又説: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不要沾不潔淨的物,我就收納你們。”
儘管有這些訓諭,第二世紀的叛道基督徒依然採納羅馬異教的種種排場。他們偏離了純正的聖經始源,披上異教的羅馬式袍服和頭銜,大量吸收希臘的哲學思想。哈佛大學的沃爾夫森(Wolfson)教授指出,在第二世紀,有大量“受過哲學訓練的外邦人”紛紛歸信基督教。這些人羨慕希臘人的智慧,認為希臘哲學與聖經教訓有頗多相同之處。“他們有時提出解釋,認為哲學是上帝藉着人的推理能力賜給希臘人的特殊恩賜,聖經則是通過直接啓示授予猶太人的恩賜。”他繼續説:“眾教父……開始以有系統的方式表明,在聖經慣常所用的樸實詞語後面隱藏着哲學家的主張,藴含於他們在書院、學園、走廊[討論哲學的中心]裏鑄造出來的隱晦高深的術語中。”
這樣的態度正好為希臘哲學和術語開路,乘機滲進基督教國的道理中,尤以三位一體的教義和靈魂不死的信仰為然。“[教會]父老們開始在他們所蒐集的巨量哲學詞語中找尋兩個適當的術語,其中一個用來稱呼三位一體個別成員彼此有別的實體,另一個則用來稱呼他們邏輯上的統一。”可是,他們不得不承認,“三合一神的觀念是個神秘之謎,不是人的理智所能解開的。” 但與此迥異的是,保羅清楚意識到這種腐蝕和‘曲解好消息’的危險。他在寫給加拉太和歌羅西基督徒的信中説:“你們要謹慎,免得有人不照着基督、而照着人的傳統,和世俗的言論,藉着哲學(希臘文phi·lo·so·phi′as)和騙人的空談,把你們擄去。”

叛教對伊斯蘭教的叛教

如果一個穆斯林放棄伊斯蘭教信仰,可被視為叛教。雖然《古蘭經》沒有經文明確指示穆斯林可以傷害退教者,但是記載穆罕默德言行的《布哈里聖訓實錄》卻有記載指穆罕默德説過叛教者應被殺死,見4:52:260、9:84:57、58及64、9:89:271。時至今日,沙特阿拉伯、伊朗、阿富汗等一些伊斯蘭國家仍設有“叛教罪”,違者可被判死刑。即使在不設叛教罪的國家,退教者仍有可能受到狂熱穆斯林的恐嚇甚至人身傷害。

叛教對猶太教的叛教

現代的猶太教沒有規定退教者要受現世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