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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射學

鎖定
反射學,20世紀開始至30年代流行於蘇聯心理學中的一種帶機械唯物論傾向的理論。它由Β.Μ.別赫捷列夫所創立。別赫捷列夫從實驗心理學開始,又提出客觀心理學,直至1912年提出反射學。主要應用聯合反射(Ivan.巴甫洛夫的術語,即條件反射)方法。巴甫洛夫主要以唾液分泌,別赫捷列夫則以條件運動縮回反應(狗的爪、人的手)及吸氣反射(在皮膚上驟施冷刺激)著稱。
中文名
反射學
外文名
reflexology
學    科
心理學
創立人
Β.Μ.別赫捷列夫
釋    義
一切思維過程都能從客觀上呈現出
流行時間
20世紀開始至30年代

反射學定義

反射學(reflexology),20世紀開始至30年代流行於蘇聯心理學中的一種帶機械唯物論傾向的理論。它由Β.Μ.別赫捷列夫所創立。別赫捷列夫從實驗心理學開始,又提出客觀心理學,直至1912年提出反射學。主要應用聯合反射(Ivan.巴甫洛夫的術語,即條件反射)方法。巴甫洛夫主要以唾液分泌,別赫捷列夫則以條件運動縮回反應(狗的爪、人的手)及吸氣反射(在皮膚上驟施冷刺激)著稱。

反射學簡介

別赫捷列夫認為聯合反射是一切行為的基礎,而把語言作為複雜反射。反射學追隨И.Μ.謝切諾夫關於大腦反射的思想,認為一切思維過程都能從客觀上呈現出來,應以客觀態度去進行客觀的研究,力求從神經生理學的物質基礎上去尋找心理活動的解釋。因此,他研究了大腦有關的各種反射:從嬰兒的發生反射學,到教育、社會方面的集體反射學及醫學方面的病理反射學等。所涉及的範圍極廣, [1]  包括解剖、神經生理、兒科、教育、心理技術、缺陷、神經病理、心理病理等諸多學科領域,還涉及社會學及藝術評論的領域,試圖與馬克思主義相結合去揭露社會現象的規律。反射學者自認為反射學與辯證唯物論並不矛盾,而事實上它是一種把心理過程當作行為動作的機械論觀點。它對社會科學和哲學問題只作了庸俗唯物論的解釋。20年代末,反射學在蘇聯受到批判,遂逐漸衰落併為巴甫洛夫條件反射理論所取代。反射學企圖與辯證唯物論相結合並在方法學上進行嘗試。其著作傳入美國較早,對早期J.B.華生行為主義心理學曾有影響。中國行為心理學者郭任遠的後期著作甚至把行為主義者(如B.F.斯金納)的理論,也稱為反射學。 [2] 

反射學發展

反射學第一階段

心理學領域的自然科學流派。對行為的反射本質的發現是17世紀最重大的發現之一。 在R.笛卡兒的物理學中,出現了反射概念。這個概念的使命是解決對宇宙的(包括有生命體的行為在內)普遍的機械描述。笛卡兒提出了身心二元論,把它們看作兩個獨立的實體,一個是物質的(身),另一個是非物質的(心)。這兩個實體交互作用:心理通過感官獲取物質世界的信息;身體的需要在意識中被感知,而心理可以引導身體的活動。笛卡兒的根據是,有機體對外界物體的相互作用是以神經機器為中介的。該神經機器是以腦為中心及由胖子呈半徑向外延伸的神經“小管”所構成。笛卡兒沒有任何有關神經過程本質的可靠資料,他只好按血液循環過程的模式設想神經過程。當時血液循環方面的知識,在實驗研究中,已獲得了確鑿的根據。笛卡兒認為,心臟和血液運動是在動物身上觀察到的最重要、電普遍的運動。根據它,便可以輕而易舉地判斷其他一切事物。神經衝動,按其動作的構成及方式,被理解為是與血管中血液循環過程相近似的東西,就像血液的最輕最活躍的小分子從其他成分中過濾出來,依據力學的一般定理上升至腦。笛卡兒用“動物精氣”這個陳舊的術語表示這些小分子流,從而使這個術語具有完全適合用機械解釋有機體功能的內容。笛卡兒寫道:我這裏我之為“精氣”的東西,不是別的,正是形狀非常微小,活動又特別快,此外沒有其他任何屬性的物體。笛卡兒對行為的反射性本質的發現具有中間學科性質,這種發現產生於笛卡兒物理學、新生理學以及早在文藝復興時代就已產生的心理學思想要求的相互融合的基礎之上。這種心理學思想要求戰勝亞里士多德靈魂學説,重新解釋人的行為的因果性。雖然笛卡兒沒有提出“反射”這個術語,但反射概念的基本輪廓卻已勾畫得相當清楚了。巴甫洛夫指出:笛卡兒認為,動物的活動與人的活動相同,是機械式的……。從而確定了反射這一神經系統的基本活動的概念。

反射學第二階段

反射學 反射學
繼笛卡兒之後,以哈特利為代表的聯想心理學把反射原則推廣到人的全部行為中去。哈特利設計出自己的“神經機器”。用現在的觀點來看,這個振動的機器純粹是個把神經過程理解為音響振動的一種類型;而心理的基質,則被認為是大腦的白質而不是灰質。但是以科學發展的邏輯觀點來看,它卻具有重要的範疇意義。它使哈特利的圖式,成為由千周卡兒反射觀念朝着I.M.謝切諾夫概念發展道路上的一個重要的里程碑。哈特利的反射概念反映了生理性思維結構中的這一非常重要的進程。他的振動説只有在神經肌肉生理學一般發展的聯繫中,形成一些關於運動積極性的本質和它的因果決定作用的新概念時才能理解。哈特利所確定的神經肌肉振動概念,適應了當時科學發展的水平,戰勝了笛卡兒主義的二元論,確定關於純肉體與純意識之間的中間過程的概念,以及最終自下而上地從物質到精神,從無意性和不隨意生的行為中引出有意的、隨意動作的要求。哈特利的振動概念處於獨特的“中間學科”的地位。振動是物理的,因為它類惟於演奏樂曲時非常複雜形式的振動所引起的空氣振盪;它又是心理的,因為它和感覺(尚未獲得意識特徵的)轉變為肌肉運動(尚未變成隨意的)完全相同。

反射學第三階段

20世紀初,反射學主要在前蘇聯得到了發展。其代表人物是V.M.別赫捷列夫。十月革命前,他針對主觀心理學而提出“客觀心理學”的思想。1904年發表《客觀心理學及其對象》一文,1907年出版《客觀心理學》一書,主張客觀心理學不應該用內省法研究心理活動和意識等主觀方面的東西,而應以外部的行為表現作為研究的對象。這些外部的表現就是反射。十月革命後,他保留了以前的基本思想,提出“反射學”的概念。他把人的有意識的行為視為反射作用的總和,竭力研究物理因素、生物因素、社會因素等對心理機能的影響,用嚴格的客觀方法紀錄外部的反應,並把這些反應與眼前和過去的刺激聯繫起來。
反射學的基本原理反映在十月革命後的一些著作中。在這些著作中,反射學被稱作特殊的“生物社會科學”。它反對那種將心理過程與腦的活動分割開來的主觀唯心主義心理學。力圖利用高級神經活動生理學的資料和精神病學研究的成果,與神經過程聯繫起來,對心理活動進行絕對客觀的研究。與主觀唯心主義心理學相比較,反射學所持的是科學的進步立場,但它認為心理過程是伴隨着行為動作產生的,將反射動作中的決定作用歸之於反射的第三個環節,即運動,忽視了反射的中間環節,即心理因素的作用。因而它輕視意識,企圖建立“沒有心理的心理學”。反射學在心理學中出現後,又滲透到教育學精神病學、社會學等領域中。20年代末30年代初,其錯誤論點受到批評,大部分反射學者意識到它的侷限性,遂重新審定了過去的立場,導致反射學概念的取消。
參考資料
  • 1.    郝偉, 於欣 精神病學 人民衞生出版社 2013
  • 2.    朱克曼 心理諮詢師臨牀一本通 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