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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領

(清代官職)

鎖定
1、每旗(固山)轄五參領(“甲喇”,亦譯作“札蘭”),正三品;副參領為正四品。
2、又為組織名。京旗每旗下分5參領。每參領下轄佐領若干。此參領為編制單位名稱。其後,在八旗驍騎營的都統、副都統下以及前鋒、護軍、火器等營的統領或翼長下,各設參領若干人,員額各營不同,均有定額。甲喇之長,初稱甲喇額真,後改稱甲喇章京,漢譯亦作參領。此參領為官名。
3、1905年(光緒三十一年)訂立的陸軍官銜,中等第一級稱正參領,第二級稱副參領,第三級稱協參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