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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憑證分割單
鎖定
- 中文名
- 原始憑證分割單
- 外文名
- Original certificate of a single partition
- 應用行業
- 會計
- 憑證類別
- 自制原始憑證
- 填制依據
- 實質重於形式原則
- 主要作用
- 明確分割權利和責任
原始憑證分割單內容
原始憑證分割單必須具備原始憑證的基本內容(憑證名稱、填制憑證日期、填制憑證單位名稱或者填制人姓名、經辦人的簽名或者蓋章、接受憑證單位名稱、經濟業務內容、數量、單價、金額),標明費用分攤情況,並在分割單上應加蓋單位的財務印章。
原始憑證分割單形式
原始憑證分割單是自制的,其目的是對外來取得的原始憑證需由兩個單位共同承擔,就得由取得原始憑證的一方,向另一方出具一份“原始憑證分割單”。其內容與格式可以按初始的“原始憑證”複製,但要把原有的原始憑證的初始金額與數量列明,其對方應承擔的部分也列明,加蓋出具分割單單位的印章與經證明就行了。
原始憑證分割單應用
一張原始憑證所列的支出需要由兩個以上單位共同負擔時,應當由保存該原始憑證的單位開給其他應負擔單位原始憑證分割單。收到原始憑證分割單的單位以分割單作為記賬憑證的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