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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房屋鑑定標準

鎖定
《危險房屋鑑定標準》是2000年由重慶市土地房屋管理局主編,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批准,2000年3月1日開始實施的標準。
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發佈行業標準《危險房屋鑑定標準》的公告,現批准《危險房屋鑑定標準》為行業標準,編號為JGJ125-2016,自2016年12月1日起實施。 [1] 
中文名
危險房屋鑑定標準
作    者
重慶市土地房屋管理局
出版時間
2000年3月1日
出版社
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
開    本
850X1168毫米 1/32
編    號
JGJ 125-2016
生效日期
2016年12月1日

危險房屋鑑定標準文件內容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發佈行業標準《危險房屋鑑定標準》的公告
現批准《危險房屋鑑定標準》為行業標準,編號為JGJ125-2016,自2016年12月1日起實施。其中,第5.3.2、5.4.2、5.5.2、5.6.2、6.2.2、6.2.3條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原《危險房屋鑑定標準》JGJ125-99(2004版)同時廢止。
本標準由我部標準定額研究所組織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出版發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16年7月9日

危險房屋鑑定標準目次

1 總則
2 符號、代號
3 鑑定程序與評定方法
4 構件危險性鑑定
5 房屋危險性鑑定
條文説明

危險房屋鑑定標準相關文件

關於發佈行業標準《危險房屋鑑定標準》的通知建標【21999】277號。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