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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白縣水利局

鎖定
博白縣水利局是一個政府機構,隸屬博白縣,屬於非盈利性組織機構。
現任局長是梁浪。 [1] 
中文名
博白縣水利局
組織類型
政府機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自治區和地方性的水利管理行政法規,擬定水利中長期規劃,負責提出全縣水利管理地方立法項目的建議,根據縣人民政府委託,起草有關水事的地方、規範性文件草案。
(二)統一管理全縣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組織擬定全縣水長期供求計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有關全縣國民經濟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的水資源和防洪的論證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規費徵收制度。
(三)組織擬定全縣水利水電規劃及年度計劃,組織制訂全縣主要江河及邊界河流的綜合規劃和專業性規劃,並負責監督實施。
(四)組織、指導全縣計劃用水、節約用水和城市供水的水源計劃。
(五)按照國家資源與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擬定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水功能區的劃分。
(六)組織、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部門間和鄉(鎮)間的水事糾紛。
(七)指導水利行業的供水、水電管理及多種經營工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縣水利系統國有資產進行監督管理。
(八)組織編制、審查水利水電工程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負責全縣水利水電規劃設計成果等項目的管理;組織水利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監督水利行業技術質量標準和水利工程規程、規範的實施。
(九)組織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組織指導江河、水庫、灘塗、河堤的治理和綜合開發利用。
(十)負責全縣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的行業管理,組織建設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鄉(鎮)的重要水利工程。歸口管理全縣水利水電工程、水利綜合經營;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及江河堤防的安全監管。
(十一)主管全縣農村水利工作、農村水電電氣化和鄉鎮供水、農村人畜飲水工作;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組織全縣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的工程措施規劃,組織水土流失的監測和綜合防治。
(十二)指導全縣水利系統的科技教育、對外合作和全縣水利系統的隊伍建設。
(十三)承擔博白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縣防洪抗旱工作,配合建設部門做好城區排澇工作。
(十四)承辦縣委、縣政府和區水利廳、市水利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