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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陽市文廣新局

鎖定
南陽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是由原南陽市廣電局和南陽市文化局(含文物局、新聞出版局),於2010年5月根據宛政辦〔2010〕74號文件合併成立的。
中文名
南陽市文廣新局
地    點
南陽市七一路308號
職    責
文化電新聞出版工作
類    型
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於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文物工作和新聞出版工作的方針、政策,指導全市文化廣播電視網絡宣傳和創作,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
研究、制訂全市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文物和博物館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執行計劃並組織實施;
推進全市公共文化服務,指導、監督、管理全市重點文化設施、基層文化設施和廣播電影電視重點基礎設施建設;
負責全市文物的保護、發掘、宣傳工作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傳承工作;
負責全市廣播電影電視、信息網絡視聽節目服務機構、新聞出版單位的監督管理並實施准入和退出管理;
負責對全市文化、廣播影視、文物和新聞出版領域的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監管,指導、監督、管理全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活動。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