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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陽市應急管理局

鎖定
根據《中共河南省委辦公廳、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南陽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文[2018]54號),制定本規定。
南陽市應急管理局是南陽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1] 
中文名
南陽市應急管理局
行政級別
正處級
所屬部門
南陽市人民政府
所屬地區
南陽市

南陽市應急管理局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市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級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全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擬訂全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相關規定,組織編制市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關於應急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監督實施相關規程和標準。
(三)指導全市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全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負責應急管理信息傳輸和共享,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市應對較大事故災害指揮機構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較大事故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駐宛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森林和草原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含煤礦)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市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指導縣(區)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組織指導消防工作,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統籌協調全市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全市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按權限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各縣(區)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督促、指導安全生產責任落實。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承擔南陽市安全生產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二)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依法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准入制度,並對執行情況進行指導和監督。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經營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協助國家和省調查處理重大以上事故。綜合管理全市生產安全傷亡事故、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安全生產統計分析工作。
(十四)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五)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應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依法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考核工作和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監督、指導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和註冊管理工作。
(十六)負責監督指導和組織協調全市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
(十七)貫徹執行防震減災工作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並監督檢查其執行情況;擬訂地震應急預案、綜合防禦措施並監督檢查;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指導和監督重大工程及重要設施的抗震設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地震次生災害和防災工作;承擔南陽市防震抗震指揮部日常工作。
(十八)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交流與合作,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跨區域救援工作。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水利局、市林業局等部門在自然災害防救方面的職責分工。
市應急管理局負責統一組織、統一指揮、統一協調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統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各行業主管部門依法承擔相關行業的災害監測、預警、防治及保障工作。
(1)市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市總體應急預案和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負責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較大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權限做出決定;承擔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較大事故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全市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水利局、市林業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承擔森林和草原火情監測預警工作,發佈森林和草原火險、火災信息。
(2)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並按相關防護標準指導實施;組織指導調和監督地質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羣測羣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3)市水利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並按相關防護標準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意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颱風防禦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4)市林業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並按相關防護標準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和草原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
(5)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水利局、市林業局等部門必要時可以提請市應急管理局,以市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2.與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在市級救災物資儲備方面的職責分工。
(1)市應急管理局負責提出市級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決策,組織編制市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部門確定年度購置計劃,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
(2)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根據市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劃,負責市級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市應急管理局的動用指令按程序組織調出。
3.與相關部門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方面的職責分工。
市應急管理局履行安全生產綜合監管職責,具體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本級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及縣(區)政府的安全生產工作。
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要求,依法具體負責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4.關於燃氣與天然氣安全監管的職責分工。
城鎮燃氣設施建設期間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監管,城鎮燃氣設施運營期間由市城市管理局負責監管;城市門站以外的天然氣管道輸送由市應急管理局負責監管。 [2] 

南陽市應急管理局內設機構

辦公室
行政審批服務科(政策法規科)
應急指揮中心(救援協調和預案管理科)
風險監測和綜合減災科(救災和物資保障科)
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科
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科
工貿行業安全監督科
調查評估和統計科
安全生產綜合協調科
非煤礦山安全監督科
南陽市應急管理局主要職能
人事培訓科
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
安全生產監察支隊 [3] 

南陽市應急管理局現任領導

局長:高嶺 [4-6]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