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南通市通州區水利局

鎖定
南通市通州區水利局是經南通市通州區機構改革優化設置的新部門,為南通市通州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1] 
中文名
南通市通州區水利局
辦公地址
南通市通州區行政中心12樓東 [5] 
所屬單位
南通市通州區人民政府
所屬地區
南通市通州區

南通市通州區水利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水利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省市區決策部署並監督實施。擬訂全區水利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組織編制全區區域水利綜合規劃和水資源規劃、防洪規劃、水土保持規劃等水利規劃。編制全區水域及其岸線利用、主要河道治理等專業(項)規劃。對有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鄉總體規劃提出意見建議,按規定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的水資源、防洪、水土保持論證評價工作。
三、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區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重點水利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含礦泉水、地熱水)許可、水資源論證制度,組織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供水、排水和再生水利用工作。
四、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按規定組織飲用水源地設置論證工作。組織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組織指導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按規定組織開展水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工作。
五、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擬訂行業用水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全區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六、負責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和資金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區級水利建設資金的計劃、使用、管理及內部審計監督。研究提出有關水利的價格、收費、信貸、財務等方面的建議。
七、組織實施重點水利工程建設和質量與安全監督。組織指導水利基礎網絡建設,組織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編制、審查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負責全區水利工程建設質量與安全監督工作。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八、組織指導河道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組織指導等級骨幹河道的治理、開發和保護,組織實施河道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道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道水系連通工作。
九、組織指導水利設施的管理與保護。組織編制水利工程運行調度規程,負責泵站、堤防、水閘等區屬水利工程的運行管理與確權劃界。
十、指導農村水利工作。指導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農村飲水安全、鎮(區、園、街道)供排水等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村河道疏浚整治工作;負責基層水利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全區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牽頭負責農村水環境治理工作。
十一、組織指導水土保持工作。組織編制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水土流失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負責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區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十二、負責水旱災害防禦及水量調度工作。組織編制洪澇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研判預警工作。組織編制主要河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颱風防禦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十三、指導三峽移民管理工作。貫徹落實三峽移民有關政策,指導監督三峽移民後期扶持政策實施。
十四、組織水利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組織指導全區水利行業技術標準、規程規範的實施。組織指導水利信息化和水利行業對外技術合作與交流工作。
十五、負責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受區政府委託,協調部門之間和鎮(區、園、街道) 之間的水事糾紛。組織水利行政許可、水政監察、水行政執法和普法宣傳工作。負責全區河道採砂的統一管理和監督檢查。
十六、承擔區河長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七、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加強水資源的合理利用、優化配置和節約保護。堅持節水優先,從增加供給轉向更加重視需求管理,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合理用水需 求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加強水域和水利工程 的管理保護,加強長江通州段水域及其岸線管理與保護工作。 [3] 

南通市通州區水利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人事科)。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宣傳、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機關績效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區水利系統人才工作和職工隊伍建設;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
二、規劃建設科(工程管理科、質量安全監督科)。擬訂全區水利發展規劃,組織編制區域水利綜合規劃、專業規劃及年度水利計劃規劃並監督實施,擬訂區級水利投資計劃;組織指導有關防洪影響論證工作;按規定編制、審查大中型水利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組織實施省下達的水利基本建設項目投資計劃,承擔水利統計工作;指導全區水利基本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區重點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法人及招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區重點水利工程建設的驗收;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和水利建設市場信用體系建設;督促檢查水利重大政策、決策部署和重要工作的貫徹落實情況;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防汛防颱期間水利工程調度工作;組織指導全區水利設施的管理、保護和綜合利用;組織編制水利工程運行調度規程,負責泵站、堤防、水閘等區屬水利工程的運行管理與確權劃界;組織實施引江調水工作;負責全區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負責區域主要河道的開發、治理和保護;組織實施河道水生態保護與修復以及河道水系連通工作;會同相關部門指導全區河道保護規劃編制工作;負責河道採砂規劃和計劃的編制並監督實施;承擔區河長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組織擬訂推行河長制工作制度,編制工作計劃和考核目標;向區級河長提出工作建議,落實區級河長確定的事項;對河長制工作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督察、考核;協調河長制工作重點事項和問題。組織實施水利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承擔水利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或參與制定水利行業安全管理規程規範;負責區屬水利工程管理單位、重點建設項目的安全監管;組織重大水利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
三、水政水資源科(行政服務科、三峽移民科)。按規定負責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備案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有關水利改革與發展的研究;指導法治水利建設和依法行政工作;指導行政執法工作;承辦局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行政賠償工作;負責水利系統法治宣傳教育和普法宣傳工作;負責洪水影響評價類、取水許可及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河道採砂及管理範圍內從事有關活動、水利項目設計文件審查等行政審批工作,並限時辦結;指導三峽移民管理工作;貫徹落實三峽移民管理有關政策實施,指導監督三峽移民後期扶持政策實施;承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相關工作,負責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負責水量分配工作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河道生態流量水量管理;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按規定組織飲用水源地設置論證工作;負責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和保護,組織指導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指導雨洪資源利用的工程建設與管理;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並協調實施節約用水規劃,擬訂行業用水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計劃用水、節約用水工作;組織實施用水總量、用水效率控制和定額管理制度;指導全區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會同相關部門指導農業節水工作;指導城市污水處理回用等非常規水源開發利用工作。
四、財務審計科。負責水利系統財務會計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編制區級水利部門預算並監督執行;負責區級水利資金的使用及監督管理;指導區級水利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工作;提出有關水利價格、收費、信貸的建議;負責所屬單位財務管理、內部審計工作,協助做好領導幹部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五、農村水利與水土保持科(水利科技科)。指導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農村飲水安全、鎮(區、園、街道) 供排水等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村河道疏浚整治工作;負責基層水利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全區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工作;組織編制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工作;負責水土流失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組織編制水利科技、水利信息化發展規劃;負責水利科技項目和科技成果管理工作,組織水利科學技術研究、技術引進和技術推廣;組織實施水利行業技術標準、規程規範;負責水利科技和水利信息化工作;負責水利行業對外技術合作與交流工作。
機關黨總支。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黨建工作。 [4] 

南通市通州區水利局現任領導

局長:陳曉飛 [6] 

南通市通州區水利局所獲榮譽

2020年2月6日,被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江蘇省水利廳授予“江蘇省水利系統先進集體”稱號。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