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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港閘區教育局

鎖定
南通市港閘區教育局,根據《區委辦公室關於印發〈南通市港閘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港閘辦〔2019〕12號),區教育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1] 
南通市港閘區教育局負責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市、區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全區教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1] 
中文名
南通市港閘區教育局
外文名
Nantong Gangzha District Education Bureau
機構屬性
政府工作部門
行政級別
正科級 [1] 

南通市港閘區教育局機構簡介

中共南通市港閘區委教育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區委教育工委)與區教育局合署辦公,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關名稱。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由區委教育工委承擔。區政府教育督導室設在區教育局。 [1] 

南通市港閘區教育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落實國家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擬訂全區教育事業改革發展的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發展素質教育。
(二)指導教育系統黨的建設工作。按照幹部管理權限,承擔所屬單位領導幹部的分析研判與動議、考察、任免等相關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具體指導所屬事業單位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
(三)指導教育系統宣傳思想文化工作。指導學校思想理論建設、宣傳輿論陣地建設、校園文化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協調、指導學校做好維護政治穩定工作。指導學校思想政治教育和意識形態管理工作。
(四)指導教育系統統戰與羣眾團體工作。會同區有關部門指導學校統戰工作,指導學校做好民主黨派、黨外知識分子、僑聯、台聯、民族宗教工作,指導學校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羣眾團體開展工作。指導學校做好離退休幹部工作。
(五)指導學校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建設。指導、協調教育系統維護穩定以及學校安全保衞工作,指導協調學校做好重大安全事件處置工作。
(六)負責全區中小學(幼兒園)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指導其建設和發展,負責全區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佈。
(七)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收費、國有資產、教育基建投資等方面的政策,負責統計全區教育經費投入情況。指導學校後勤管理與改革工作。
(八)指導全區義務教育、學前教育改革與發展。指導和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指導和推進全區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落實國家和省、市基礎教育教學基本要求、教學基本文件和評估標準,促進教育教學改革。
(九)指導全區社會教育改革與發展。負責社會教育統籌管理工作,推進構建全區終身教育體系。
(十)指導全區學校德育工作、體育衞生與藝術教育、勞動教育工作以及國防教育工作。規劃、指導教育科研、教育技術和校外教育等工作。協調、指導教育信息化等工作。
(十一)指導全區教師工作,組織、指導實施教師資格制度,組織、指導教育系統專業技術職務初評初審、聘任和教師培訓工作,指導協調全區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人事分配製度改革工作。
(十二)指導全區中小學、幼兒園教育管理工作,指導全區義務教育階段和幼兒園招生工作,負責全區義務教育和學前教育學籍學歷管理。
(十三)指導全區教育督導工作,組織擬訂全區教育督導規章制度,負責對各街道(開發區)和有關職能部門履行教育職責情況進行督導評估;組織和指導全區各級各類教育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組織指導全區基礎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的監測工作。
(十四)負責全區語言文字工作,指導語言文字規範化建設,監督檢查語言文字的應用情況,負責普通話推廣和普通話水平測試管理工作。
(十五)組織、指導全區教育系統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六)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 

南通市港閘區教育局內設機構

(一)區教育局辦公室(掛安全法治辦公室、督導工作科、區委教育工委辦公室牌子)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印章管理、信息、信訪、重點工作督辦、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機關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港閘教育新聞宣傳工作;承擔機關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等工作,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做好機關幹部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研究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並就重大問題進行政策調研;指導教育系統法治建設,開展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工作,開展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和培訓;負責機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協調推進全區教育綜合改革有關工作;協調教育現代化建設有關工作;負責教育行政審批督查工作,並限時辦結;指導教育系統行政執法與監督工作,負責機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指導全區教育系統黨的建設工作;指導所屬單位黨的組織建設、意識形態管理和黨組織換屆選舉有關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統戰工作;指導學校做好工會、婦聯、民主黨派、黨外知識分子、僑聯、台聯、民族宗教等工作。指導全區教育系統強化全面從嚴治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開展行風建設和糾風工作;統一受理、轉辦和督辦反映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和行風建設問題的信訪投訴。
指導學校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建設工作;指導、協調學校安全穩定和平安創建工作;指導、協調學校做好校園傷害事故和重大安全事件處置工作;指導學校開展安全宣傳教育和應急預案演練工作,建立學校公共衞生應急處理機制;指導、協調學校食品衞生、醫務室藥品安全工作;指導、協調學校做好學生人身傷害事故保險工作。
擬訂全區語言文字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國家頒佈的語言文字各項標準和規範;監督檢查語言文字的應用情況;負責普通話推廣和普通話水平測試管理工作;承擔區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負責建立健全全區教育督導規章制度;負責對各街道(開發區)和有關職能部門履行教育職責情況進行督導評估;組織、指導對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狀況進行監測督查;組織開展全區教育現代化建設水平監測;負責組織和指導對中小學教育的督導檢查工作;組織、指導全區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的監測工作;承擔區政府教育督導室的日常工作。
(二)教育科(掛幼教辦公室牌子)
承擔義務教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統籌管理工作;負責中小學(幼兒園)常規管理;負責中小學(幼兒園)素質教育、課程改革;指導全區中小學校的德育、勞動教育、家庭教育、民族教育及校外教育工作;指導中小學教學改革、教育科研、教育信息化、圖書館和實驗設備配備管理工作;負責全區中小學(幼兒園)的學籍學歷管理;統籌指導中小學招生考試工作;指導系統共青團、少先隊工作。
指導全區學校體育、衞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工作;組織指導全區學生體育競賽和藝術交流活動;組織指導全區國防教育、學校體育藝術基地建設及社團管理工作指導、協調教育系統雙擁和徵兵工作;組織開展學生體質健康監測和指導。
承擔全區社會教育統籌管理工作;指導農民文化技術教育、職工教育、老年教育、社區教育、掃盲教育和構建終身教育體系工作;負責社會力量舉辦的非學歷教育機構的審批和管理工作;
(三)計財裝備科(掛港閘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牌子)
擬訂全區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協調全區教育的佈局結構調整及體制改革工作;指導中小學校園規劃、建設工作,承擔所屬單位基建管理工作;指導、協調教育重點工程;指導全區中小學校舍安全、後勤管理和改革工作;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學生資助、教育收費、國有資產管理等有關政策;指導教育系統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教育收費管理等;統籌做好所屬單位國有資產、預決算、財務管理和收費管理等;負責全區教育經費投入情況的統計、分析工作;統籌管理國家、省、市專項撥款和贈援款等;指導、協調全區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教職工住房制度改革等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1] 
區委教育工委的業務工作由局辦公室承擔。另按有關規定設立工會、共青團等羣團組織。

南通市港閘區教育局行政編制

區教育局機關行政編制8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區政府教育督導室專職副主任1名。科長(主任)3名。 [1] 
區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南通市港閘區教育局其他事項

區教育局行政權力事項按《南通市港閘區教育部門行政權力清單》規定執行,在《南通市港閘區教育部門行政權力清單》之外,禁止擅自設置或行使行政權力。 [1] 
本規定由區委、區政府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