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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紅十字會

鎖定
南昌市紅十字會是從事人道主義工作的社會救助團體,以發揚人道、博愛、奉獻精神,保護人的生命和健康,促進人類和進步事業為宗旨。以改善最易受損害羣體生活境況為工作目標。 [1] 
中文名
南昌市紅十字會
從    事
人道主義工作的社會救助團體
宗    旨
促進人類和平進步事業
工作目標
改善最易受損害羣體生活境況
發    揚
人道、博愛、奉獻精神

南昌市紅十字會宗旨

南昌市紅十字會是從事人道主義工作的社會救助團體,以發揚人道、博愛、奉獻精神,保護人的生命和健康,促進人類和平進步事業為宗旨。以改善最易受損害羣體生活境況為工作目標。 [1] 
南昌市紅十字會

南昌市紅十字會概況

南昌市紅十字會的前身是始建於1912年的中國紅十字會南昌分會,是由南昌市36名社會各界賢達人士發起組建的。在舊中國危難和戰爭的年代,市紅十字會以“恤兵救災”為宗旨,開展戰地救護、難民救濟、籌募基金等活動。新中國成立後,1951年初南昌市人民政府接管了市紅十字會並劃歸市民政局管理。1953年起掛靠市衞生局管理。文革期間市紅十字會及基層組織停止了活動。1985年7月南昌市人民政府決定恢復市紅十字會,從此,南昌紅十字事業隨着我國改革開放,建設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的巨大浪潮進入了一個嶄新的發展階段。2004年1月,經南昌市機構編制委員會批准,市紅十字會由市衞生局代管改由市政府領導直接聯繫,成為南昌市獨立從事人道主義工作的社會救助團體。機關編制10人(參照公務員管理),機關內設:辦公室、賑災服務處、組織宣傳處。 [1] 

南昌市紅十字會主要職能

1. 宣傳、貫徹《紅十字會法》等有關紅十字會的法律、法規;指導、協調全市各級紅十字會工作。
2. 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開展救護和救助,平時做好救災的準備工作,接受和轉送國內外捐助;並參與國內外人道主義救援工作。
3. 普及衞生救護知識,開展羣眾性初級衞生救護培訓現場急救工作。
4. 依法參與輸血獻血工作,推動無償獻血;開展非血緣關係骨髓移植、人休遺體、器官捐獻工作。
5. 組織會員、志願工作者開展人道主義服務;開展有益於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紅十字青少年活動。
6. 依法開展經常性或專項社會募捐活動,在公共場所設置紅十字募捐箱並進行管理。
7. 宣傳日內瓦公約及其附加議定書、紅十字與紅新月運動七項基本原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發展與國內外紅十字會的友好關係,完成政府的涉外、涉台事宜。
8. 戰時參與戰地救護和其他人道主義救助。

南昌市紅十字會獲得榮譽

2018年12月18日,獲得中共南昌市委、南昌市人民政府授予的“南昌市第十七屆文明單位”稱號。 [2] 
2020年12月,榮獲“中國紅十字會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稱號。 [3] 

南昌市紅十字會內設機構

1. 辦公室:負責本會機關的黨務、人事、文秘、機要保密、檔案管理、財務、國內外捐贈款物的財務管理及行政事務等工作,承擔對外聯繫及接待工作。
2. 救災賑濟科:負責備災、救災工作,保持與政府有關部門溝通,做好災情報告,培訓骨幹,災害發生時做出快速反應。負責開展社會募捐,做好紅十字募捐箱的管理工作,接受國內外捐助,做好救災物資儲備保管和發放;負責組織會員和志願工作者開展人道領域內的社會服務工作。負責無償獻血的宣傳動員和表彰工作;負責開展非血緣關係骨髓移植、人體遺體、器官捐獻工作。
3. 組織宣傳科:負責宣傳貫徹並指導實施紅十字會法規;宣傳傳播國際紅十字運動基本原則和日內瓦公約及其附加議定書;負責紅十字組織發展和會費收繳、使用及管理監督;負責與各理事單位的協調聯繫;負責開展學校紅十字青少年工作;協助政府處理有關涉外、涉台事宜。負責組織並指導各行業、各級紅十字會開展羣眾性現場初級衞生救護培訓,普及衞生救護和防病知識,組織羣眾參加現場救護。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