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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

鎖定
南昌市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 [1]  是人民代表大會的專門委員會,成立於1982年9月,原名市人大法律委員會,1996年改現名,現有委員9名,下設內務司法處,工作人員2名。
中文名
南昌市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
成立時間
1982年9月
地    區
南昌市
機構類別
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

南昌市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機構職責

二十多年來,內務司法委員會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據統計,內司委共參與完成了《南昌市勞動力市場管理條例》等8件地方法規的制定和修改,有效地推動南昌的各項改革和建設。
內務司法委員會二十多年來開展了27次執法檢查,較好的維護了憲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區域內的貫徹實施。如97年內司委組織了部分市人大代表對刑事訴訟法貫徹實施情況進行了檢查,全市在檢查中總共清理了二百餘名超期羈押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98年,組織了部分市人大代表對刑法貫徹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維護了我市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的穩定,取得了令人滿意的效果。2002年,我委力求在監督工作上有所突破,例如在對看守所條例的貫徹實施情況進行檢查時,在方式的合法性上作了具體研究和佈置,總共找了18名被監管對象談話,並從中瞭解到一些新情況,發現了一些新問題。在監督方式上,積極探索,力求創新,還參與了述職評議工作,在評議範圍、內容、方式上做了有益嘗試。2003年,內司委分別對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一位副院長、南昌市人民檢察院一位副檢察長開展了述職評議活動,組織座談,問卷調查,廣泛徵求各方面意見,保進兩院工作改進,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南昌市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組織機構分類

組織機構分類:
市人大工作部門及下屬單位
單位地址:
南昌市紅谷灘行政中心人大常委會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