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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統計局

鎖定
南平市統計局,根據中共福建省委辦公廳、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南平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閩委〔2010〕92號)和中共南平市委、南平市人民政府《關於南平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南委〔2010〕70號),設立南平市統計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處級 [3-4] 
中文名
南平市統計局
外文名
Nanping Municipal Bureau of Statistics
性    質
政府工作部門
行政級別
正處級 [3] 
現任領導
詹仁光 [4] 
隸屬機構
南平市人民政府

南平市統計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公佈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統計從業資格認定的有關職責。
(三)加強能源統計、服務業統計、社會發展統計,加強對各地、各部門統計工作的指導和綜合協調,加強對統計調查項目、統計標準和統計數據發佈的管理。 [3] 

南平市統計局主要職責

(一)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市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的責任。貫徹執行國家和省統計政策、規劃、基本統計制度和標準,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統計工作規劃、調查計劃及方案。
(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全市投入產出調查,核算全市及各縣(市、區)國內生產總值,彙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監督管理各縣(市、區)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三)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全市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彙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國情國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以及裝卸搬運和其他運輸服務業、倉儲業、計算機服務業、軟件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社會福利業等統計調查,收集、彙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旅遊、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衞生、就業、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能源、投資、消費、價格、收入、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彙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六)組織各地各部門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檢查、審定、管理、公佈、出版全市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佈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共享制度和發佈制度。
(七)對全市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開展統計科學研究工作。
(八)依法管理部門統計標準、統計調查項目和各縣(市、區)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並組織實施,依法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
(九)按規定協管各縣(市、區)統計局及地方調查隊部門領導,指導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全國統計專業資格考試、職務評聘和統計從業資格認定工作。監督管理由中央、省、市財政提供的統計經費和專項投資。
(十)建立並管理全市統計信息化系統和統計數據庫系統,指導各地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3] 

南平市統計局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統計局設8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法規科)
綜合協調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和局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建設等工作;負責重要文件、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直屬單位行政事業經費、專項資金、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監督管理由中央、省、市財政提供的統計經費和專項投資;建立並管理全市統計信息化系統和統計數據庫系統,組織實施統計數據庫和網絡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指導各地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等工作;承擔指導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的具體工作,按有關規定協管各縣(市、區)統計局及地方調查隊部門領導。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統計專業資格考試。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擬訂統計規章制度和有關政策;組織開展統計監督檢查工作,依法查處重大的統計違法案件;承辦統計人員從業資格認定;負責本市範圍內涉外調查活動的監督管理;辦理統計行政複議、應訴和其他法律性事務。組織實施全市統計系統的依法行政工作,制定實施規劃,建立依法決策機制,加強依法行政各項工作的檢查監督。
(二)綜合統計科
監測預警全市國民經濟運行,分析研究經濟社會重大問題,提出宏觀調控諮詢建議;提供經濟社會綜合性統計數據,管理綜合統計數據庫;參與政府及其部門績效評估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工作;負責統計數據發佈、統計新聞宣傳和統計信息工作,檢查、審定、管理、公佈、出版全市性基本統計資料,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共享制度和發佈制度。
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核算全市及各縣(市、區)國內生產總值;組織實施投入產出調查,編制全市投入產出表、資金流量表(實物交易部分)、資產負債表和國民經濟賬户;開展全市綜合經濟與資源環境核算;整理和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開展分析研究;監督管理本市各地區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管理部門統計標準、統計調查項目;組織協調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設計管理市級的專項調查任務。
(三)工業交通統計科
組織實施工業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交通運輸、郵政等基本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四)固定資產投資統計科(農村統計科)
組織實施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房屋、公用事業和固定資產項目管理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統計、農村基本情況統計,協助組織實施全國農業普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開展農村、農業、農民等專項調查;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五)貿易外經統計科
組織實施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以及商品市場運行狀況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旅遊、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六)社會和科技統計科
組織實施科技、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組織實施對婦女兒童兩個發展綱要執行情況的統計監測;綜合整理和提供教育、衞生、社會保障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組織實施全國人口普查、人口抽樣調查、勞動力、收入等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就業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七)服務業統計科
組織實施服務業統計調查;綜合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八)能源統計監測科
組織實施能源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統計數據;組織實施對全市及各縣(市、區)、主要耗能行業節能和重點耗能企業能源使用、節約以及資源循環利用狀況的統計監測;配合節能主管部門開展節能目標考核;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3] 

南平市統計局派駐機構

根據有關規定,市監察局派駐監察室,按照《黨章》和《行政監察法》履行職責。
派駐監察室機關行政編制1名,其中:監察室主任1名。 [3] 

南平市統計局人員編制

南平市統計局機關行政編制為1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8名。
機關工勤人員編制另行規定。 [3] 

南平市統計局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詹仁光 [4]  [6]  [9] 
黨組成員、副局長:林國平 [7-8] 
黨組成員、副局長:林松
黨組成員、副局長:殷瑜
黨組成員、總統計師:楊愛蓮

南平市統計局其他事項

(一)市統計局建立與市政府各部門的協調配合機制,加強對有關部門專項調查工作的指導。市政府各部門組織實施的部門統計調查,應當及時向市統計局報送基本統計資料或者綜合統計資料;市統計局應當及時向市政府各部門提供有關綜合統計資料。
(二)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3] 

南平市統計局相關附則

本規定由中共南平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南平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3] 

南平市統計局所獲榮譽

2019年12月,南平市統計局普查中心獲得“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先進集體”稱號。 [1] 
2021年9月,被評為“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先進集體”。 [2]  [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