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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兗州
(東晉南兗州)
鎖定
文帝元嘉八年(431),改南兗為實州,分江而治,南兗州割江淮為境,治廣陵(揚州市區),南兗州領廣陵、海陵、山陽、盱眙(治所今盱眙縣東北)、秦(治所今六合縣北)、南沛(治所今安徽省天長市石樑鎮)、新平(治所今海安縣)、北淮陽(治所今宿遷市東南)、北濟陰(治所當在今揚州境內)、北下邳(治所當在今江蘇省境內)、東莞(治所當在今江蘇省境內)11郡。
陳宣帝太建六年(574),東廣州入南朝,複稱南兗州。十一年,南兗州又入北朝,並改名吳州,置總管刺史。仍治廣陵。
隋文帝開皇九年(589),改吳州為揚州,置揚州總管府。仍治廣陵。
大業三年(607),改揚州為江都郡,治江陽縣(開皇十八年廣陵縣改稱邗江,煬帝大業元年稱江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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