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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嘉陵區司法局

鎖定
南充市嘉陵區司法局是南充市嘉陵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中文名
南充市嘉陵區司法局
隸    屬
南充市嘉陵區人民政府

南充市嘉陵區司法局主要職責

(一)承擔全面依法治區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區規劃建議,負責依法治區有關決策執行情況督察工作。
(二)負責協調嘉陵轄區內各單位、各部門實施法律、法規、規章中的有關爭議和問題。
(三)負責審查擬由區政府頒發的規範性文件。組織承辦市人大、市政府發送區政府徵求意見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彙總上報修改意見。承擔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區政府部門規範性文件在區政府的備案審查工作,負責區政府規範性文件向市政府和區人大常委會報送備案工作,負責區政府規範性文件、重大決策、重要行政措施發佈前的合法性審查。監督、指導全區規範性文件審查及清理工作。
(四)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監督區政府各部門、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負責綜合協調、監督檢查行政執法,指導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指導監督全區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承辦向區政府申請的行政複議、行政賠償案件,代理區政府應訴案件。
(五)承擔規劃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負責擬訂全區法治宣傳教育規劃,指導監督各地、各單位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指導調解工作。協助做好人民監督員的選任管理工作。負責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將安全生產、職業健康、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納入公民普法教育重要內容並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宣傳普及。
(六)指導、監督、管理社區矯正、基層法律服務、幫教安置工作。
(七)指導、監督全區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八)指導、監督、推進基層司法所建設工作。
(九)負責擬訂全區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統籌和佈局全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負責指導監督管理律師、法律援助、司法鑑定、公證、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十)負責全區司法行政系統的服裝、警車等物資裝備的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司法行政系統的計劃財務和內部審計工作。
(十一)承擔行政審批制度與“放管服”改革相關工作。負責全區外來企業投訴處理和民營企業法律服務工作。
(十二)承擔辦事機構設在區司法局的區委、區政府議事協調機構具體工作。
(十三)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職業健康、應急管理、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深化簡政放權、創新監管方式,優化政務服務工作。 [1] 

南充市嘉陵區司法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和事務。擬訂全區司法行政工作發展規劃、年度計劃並督促落實;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信息、宣傳、績效管理、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輿情監督、對外聯絡、檔案、保密、機要、信訪等工作;負責工作目標管理、重要工作督辦、史志年鑑編纂等工作。負責人大代表議案、政協委員提案的協調辦理工作。負責指導和協調議事協調機構的辦事機構日常工作。指導全區司法行政系統財務、物資裝備和基本建設的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區司法行政系統中央政法補助專款和基建投資資金的使用,制訂全區司法行政系統業務裝備規劃、基本建設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全區司法行政系統的服裝和警車等物資裝備;負責局機關並指導所屬單位的財務、內部審計、政府採購、基本建設、國有資產、安全保衞、通訊保障、車輛管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全區司法系統的電子政務建設。指導推進本系統科技與信息化工作。擬訂本系統電子政務和科技信息化發展規劃、技術標準並協調落實。負責本機關科技信息化基礎建設的規劃、設計、實施和管理。負責本系統輿情督查督辦和本機關網絡信息安全工作。
(二)法治調研督查股
負責處理區委依法治區辦日常事務,接受區委依法治區辦的統籌協調。開展全面依法治區理論與實踐調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議。擬訂全面依法治區工作規劃,起草全面依法治區有關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設法治政府、推進依法行政的意見和措施。指導監督區政府各部門、鄉鎮街道依法行政工作。負責區委、區政府法律顧問相關工作。推進司法行政改革。擬訂全面依法治區決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計劃,開展專項督察,提出督察意見、問責建議。接受區政府和區級各部門、鄉鎮街道法治工作重要決定和方案的備案。
(三)合法性審查股
負責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建設、生態建設等領域重大行政決策發佈前的合法性審查,參與承辦區政府涉及該領域涉法事務處理。負責機關規範性文件印發前的合法性審查。
(四)社區矯正管理股
負責對社區矯正調查評估、交付接收、監管審批、考核獎懲、執行變更、解除矯正等刑罰執行工作;負責社區服刑人員管理教育和幫扶工作;指導、監督司法所開展日常社區矯正工作;協調社會力量和志願者參與社區矯正工作;其他依法應當履行的職責。
(五)行政複議與應訴股
監督協調全區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賠償工作。辦理向區政府申請的行政複議案件和以區政府為被告的訴訟案件。辦理向區政府申請行政賠償的案件。代理區政府應訴案件辦理向區司法局提出的複議、複查申請和辦理以區司法局為被告的行政訴訟案件。
(六)行政執法協調監督股
負責全區行政執法的綜合協調、監督檢查和評價工作。協調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和行政執法的普遍性重要性問題。負責行政執法人員、監督人員的資格和證件管理,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協調區級各部門在執法中產生的矛盾和爭議。指導行政裁決工作。辦理有關行政執法投訴舉報案件。
(七)普法與依法治理股
擬訂全區法治宣傳教育規劃並指導監督各單位、各部門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各部門“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落實工作。指導監督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推進全民普法,指導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指導各部門、各行業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
(八)人民參與促進法治股
擬訂並實施保障人民羣眾參與、促進、監督法治建設的制度措施。指導人民團體、羣眾自治組織和社會組織參與、支持法治社會建設工作。指導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工作。協助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負責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指導幫教安置工作。指導、監督、推進基層司法所建設。
(九)公共法律服務管理股(行政審批股)
負責規劃和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和平台建設工作。指導和監督管理法律援助、司法鑑定、公證工作。指導社會組織和志願者開展法律服務工作。推進本系統行政審批制度與“放管服”改革工作。負責本機關行政許可事項,指導監督司法行政機關行政許可事項的受理和初審。承擔本機關政務服務事項的清理和納入電子政務平台的工作,推進行政權力依法規範運行。指導監督全區外來企業投訴處理工作。為外來企業、民營企業及投資者提供法律、政策諮詢服務,依法組織調解和協調,幫助其維護其合法權益。會同有關部門對投訴事項進行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指導和監督管理律師、律師事務所和基層法律工作者、基層法律服務所工作。承辦特許執業律師的審查報批工作。指導監督區委、區政府法律顧問團,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法律顧問工作。指導律師參與重大信訪積案調處化解。
(十)政治處
指導全區司法行政系統黨的建設、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工作作風建設及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司法行政新聞宣傳、立功創模、表彰獎勵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所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訓、隊伍建設、離退人員管理服務等工作;監督檢查司法行政機關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的情況;對使用警用車輛、警用標誌的情況進行督查。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黨羣工作。 [1] 

南充市嘉陵區司法局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周瑜明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