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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越博動力系統股份有限公司

鎖定
南京越博動力系統股份有限公司是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國家火炬計劃產業示範項目實施單位、全國實施績效模式先進企業。
南京越博動力系統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2012年4月,總部位於南京市新城科技園 [1]  ,越博專注於新能源汽車動力總成研發及產業化,註冊資本5886萬人民幣,總資產超過10億元。 [2]  2019年7月,榮獲全國模範勞動關係和諧企業 [3] 
2023年12月,天眼查App顯示,南京越博動力系統股份有限公司新增一則破產審查案件,申請人為南京尤瑪包裝工程有限公司,經辦法院為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2024年5月8日,因未在規定期限內披露2023年年報,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 [19] 
公司名稱
南京越博動力系統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時間
2012年4月
總部地點
南京市新城科技園 [1] 
經營範圍
新能源汽車動力總成研發及產業化
公司類型
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越博動力系統股份有限公司發展歷史

南京越博動力系統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2012年。 [4] 
2024年6月21日,深交所決定終止南京越博動力系統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公司股票進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為7月1日,退市整理期為十五個交易日,預計最後交易日期為7月19日。 [25] 

南京越博動力系統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簡介

越博動力 越博動力 [1]
總部位於南京市新城科技園, [1]  注於新能源汽車動力總成研發及產業化。經過5年的專注和創新,總資產已超10億元。公司擁有一個新能源汽車研究院、五個專業研究所、一個實驗測試基地、三個生產製造基地。
越博如今已是國內優秀的純電動客車及商用車動力總成供應商, [5]  是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全國實施卓越績效模式先進企業、國家火炬計劃產業化示範單位、江蘇省服務型製造示範企業 [6]  、蘇南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瞪羚企業 [7]  、江蘇省百強創新型企業、工信部品牌培育試點企業

南京越博動力系統股份有限公司理念

公司自成立之初就定位“做精做專”的經營理念,與當前大力弘揚的“工匠精神”所包含的踏實務實、摒棄浮躁、精緻精細、執着專一等精神內涵是高度契合的。
正是這種“工匠精神”讓越博動力在新能源汽車動力總成行業中深耕和發展,掌握了動力系統構型與優化匹配、動力系統集成設計、一體化控制器軟硬件開發等核心技術,在國內新能源汽車動力總成領域佔據着優勢地位。 [1] 

南京越博動力系統股份有限公司主營業務

公司主營業務是研發生產銷售新能源汽車的核心零部件——純電動汽車動力總成系統。 [1]  客户包括東風特汽、一汽、長安客車、金旅客車、陝汽寶華、聊城中通、大運汽車、申龍客車、南京金龍、唐駿汽車等國內多家知名新能源汽車整車製造商,成為國內領先的純電動客車及商用車動力總成供應商。 [1] 

南京越博動力系統股份有限公司專業團隊

越博現有員工近700人,其中研發技術人員近300人,包括國家科技創新創業人才、國家863計劃“節能與新能源汽車”諮詢專家、江蘇省“雙創計劃”人才團隊、江蘇製造突出貢獻獎技術創新領軍人才以及江蘇省勞動模範等。 [1]  為創造不斷學習進步的企業文化氛圍,公司成立越博大學,定期聘請高校專家、教授講課,積極組織參加國內外學術交流活動,提升員工創新能力。

南京越博動力系統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術

公司依託於核心團隊在新能源汽車動力總成系統尤其是純電動汽車動力總成系統領域多年的積澱,精準把握了行業技術發展趨勢和市場需求,積極創新,成功研發了多項核心技術,如電驅動總成一體化技術、整車控制技術、自動變速控制技術、能量回收控制技術、動力總成系統及核心部件下線檢測技術等。 [1] 
截止2017年5月,公司共申請專利117項,其中發明專利48項,PCT專利2項。 [1]  建有江蘇省新能源汽車動力總成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江蘇省認定企業技術中心、江蘇省企業研究生工作站、江蘇省博士後創新實踐基地等省市級創新平台。

南京越博動力系統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員

南京越博動力系統股份有限公司現任領導

總經理:周學勤
副總經理:張榮 [16] 

南京越博動力系統股份有限公司歷任領導

董事長:賀靖 [13]  [15]  、李迅 [23] 

南京越博動力系統股份有限公司榮譽資質

中國新能源汽車技術創新獎 [1] 
國家高新技術企業
中國新能源汽車行業最具創新力企業
全國實施卓越績效模式先進企業
江蘇省百強創新型企業
江蘇省高成長中小企業 [1] 
江蘇省新能源汽車動力總成工程技術研究中心
江蘇省認定企業技術中心
江蘇省企業研究生工作站
江蘇省博士後創新實踐基地等省市級創新平台
江蘇省重點推廣應用新技術新產品
南京市新能源汽車動力總成工程技術研究中心。 [8] 
江蘇省質量標杆
江蘇省服務型製造示範企業 [9] 
蘇南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瞪羚企業 [10] 
工信部品牌培育試點企業 [11] 
2019年7月,榮獲全國模範勞動關係和諧企業 [3] 
2022年1月28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印發2021年(第28批)新認定及全部國家企業技術中心名單的通知顯示:該企業技術中心具有國家企業技術中心 [12] 

南京越博動力系統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事件

2023年12月,天眼查App顯示,南京越博動力系統股份有限公司新增一則破產審查案件,申請人為南京尤瑪包裝工程有限公司,經辦法院為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14] 
2024年4月20日,*ST越博公告稱,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江蘇監管局(以下簡稱江蘇證監局)下發的《江蘇證監局關於對南京越博動力系統股份有限公司、賀靖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據悉,2023年10月11日,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因賀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將賀靖認定為失信被執行人,並對賀靖採取限制消費措施。*ST越博於2023年12月22日披露的《關於聘任公司總經理的公告》和2023年12月26日披露《關於補選公司第三屆董事會董事的公告》中關於賀靖不是失信被執行人的表述不真實。
對此,江蘇證監局認為,*ST越博上述行為違反了有關規定,賀靖作為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候選人,未如實向公司提供個人簡歷,導致公司發生上述違規行為,賀靖當選為公司董事長、總經理、代行董事會秘書職責後也未及時更正上述不真實的信息,是公司上述信息披露違規行為的直接責任人,違反有關規定。
江蘇證監局決定,對二者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江蘇證監局要求二者嚴肅認真汲取教訓,加強對證券法律法規的學習,切實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並於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其提交書面報告。
4月20日上午,深交所向*ST越博和賀靖發出監管函,認為*ST越博和賀靖的行為違反了有關規定,且賀靖對上述違規行為負有直接責任。深交所要求*ST 越博董事會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全體董監高人員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 [17] 
2024年5月6日晚間,*ST越博發佈公告,收到深交所下發的終止上市事先告知書。 [18] 
2024年5月8日,該公司公告:因公司未在規定期限內披露2023年年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5月8日,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 [19] 
2024年5月,南京越博動力系統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新增一則被執行人信息,執行標的57908924.0元,執行法院為無錫市濱湖區人民法院,案件號為(2024)蘇0211執2558號 [20] 
2024年5月,南京越博動力系統股份有限公司新增一則被執行人信息,執行標的41700000.0元,執行法院為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區人民法院,案件號為(2024)鄂0302執恢411號。 [21] 
2024年6月,南京越博動力系統股份有限公司新增一則被執行人信息,執行標的119101600.0元,執行法院為南京市浦口區人民法院,案件號為(2024)蘇0111執1438號。 [22] 
2024年6月,南京越博動力系統股份有限公司新增一則被執行人信息,執行標的10157755.0元,執行法院為南京市建鄴區人民法院,案件號為(2024)蘇0105執3769號。 [2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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