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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教案

鎖定
南京教案是基督教在中國所遇到的第一次教案,發生在明神宗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事件的發起人是禮部侍郎署南京禮部尚書沈㴶
沈㴶在1615年到南京任職。當時,天主教在南京建立了教堂,教務有很大的發展。1616年,沈㴶向萬曆帝寫了幾封信,信中極力批判天主教的教義和教徒,認為他們對皇帝和中國的文化都很不尊重。他站在儒家的立場上,提出了種種理由,列舉了一系列證據,完全否定了天主教,甚至説天主教的歷法也破壞了中國人的道德秩序。在華天主教傳教士白蓮教有染,圖謀不軌,徐光啓上疏辯護不果。
沈㴶最初的兩次嘗試並沒有成功,第三次他聯合了皇帝的一位親信和其他幾位高官共同攻擊天主教。一些傳教士如王豐肅、謝務祿(Alvarus de Semedo ,後改名曾德昭)等在南京被逮捕,官方宣佈了天主教的一系列罪行,十二月龐迪我熊三拔等人從北京被押解澳門。他們所建立的教堂被拆毀,一些墓地也遭到破壞。這次教案持續了三年的時間,1621年沈㴶被撤職,天主教又重新恢復了活動。
這是明朝末年西洋傳教士在華的第一次重大挫折。

目錄

南京教案背景

16世紀,歐洲宗教改革運動風起雲湧,猛烈地衝擊着羅馬天主教會在歐洲的統治。面對宗教改革潮流,羅馬教廷也採取了一些自我革新措施,耶穌會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誕生的。為改變天主教在歐洲的困難局面,羅馬教廷派遣耶穌會士前往中國傳教,以擴大天主教的信仰領地及在東方的影響。 [1] 
在南京教案(1616年)以前,中間也有一些教士被當地人民圍毆、侮辱、住宅被搗亂、被抓坐牢、被驅逐出境等事件發生。但這都僅屬於地方性的事件,影響範圍不大,而且很快就平息了。但南京教難卻不同,這事在利瑪竇死後第六年發生,斷斷續續維持了好幾年,後果是頗為嚴重的。
1619年7月15日,湯若望和他的教友們抵達了澳門,被安置在聖·保祿學院裏。傳教士們一踏上中國土地,便開始精心研習中國語言文化,甚至以掌握北京官話為目標。這些西方修士入鄉隨俗,脱下僧袍,換上儒服,住進中式房屋,並潛心研究中國經史和倫理,尋找其中東西方文化的融合點。在同朝野名流交往的過程中,這些上通天文,下知地理,又熟讀漢文典籍的西方傳教士,自然贏得了中國文人士大夫的好感和信任,從而達到其傳播信仰的目的,這就是利瑪竇開創的“合儒超儒”的傳教策略。但有些狂熱的傳教士們,認為利瑪竇過於遷就中國人,影響了天主教的“純正性”,發展教徒速度太慢。在利瑪竇去世之後,開始改變利氏的傳教路線,採取激進式的傳教方式,堅決排斥儒家思想,嚴禁中國教民祭天、祭祖、拜孔子,激起了社會人士的反感與懷疑,釀成“南京教案”,傳教士們被驅逐,在中國內地幾乎無立足之地。 [2] 

南京教案經過

南京教案由當時南京的禮部侍郎沈㴶發起。1616年沈㴶連上三張奏書給皇帝明神宗,控告傳教士,罪狀主要有三方面:
1.傳教士送禮物給中國人是為了收買人心,以致在適當時候可以傾覆中國。
2.傳教士曾幫助中國修歷,推算日蝕、月蝕等日期。沈㴶認為傳教士以西洋方法治歷,違反堯舜一向的做法,是有意變亂中國傳統。
3.沈㴶指控傳教士破壞儒家文化,教導人不拜祭祖先,這更是中國人不能容忍的。
沈㴶上書皇帝后,皇帝並無反應。加上中國信徒徐光啓為傳教士辯護,事情就不了了之。但沈㴶一再上奏,引起各地羣眾排教。朝廷最後下令“禁教”,勒令將傳教士驅逐出境。於是傳教士有些被殺,有些下在監裏,日後又被驅逐出境。這時傳教士大多撤退到澳門,有些則躲在信徒家中,不能再公開傳教。在外表上教會活動看似停止了,但暗地裏工作卻未停止。不過這次南京教案,確實帶給了教會一定的損失和限制,數年後,教案就平靜了。明朝最後的一位皇帝崇禎皇帝,因推算日、月蝕的士大夫屢屢出錯,令崇禎十分不滿,於是又准許傳教士進中國,天主教在中國又再度活躍起來了。
明朝被推翻後,朝代的改變,並沒有影響天主教在中國的發展。南京教案後七、八十年之間,天主教基本上的發展是很順利的。當時中國十幾個主要省份都建立了教堂,但就在教會順利發展時,傳教士之間在禮儀問題上,卻產生了很大的爭論,使教會受到很大的影響和打擊。

南京教案評價

南京教案是東西方不同的文化價值觀、晚明黨派鬥爭等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 ,成為晚明天主教傳華後發生的第一起影響較大的反天主教事件。 [1] 
參考資料
  • 1.    周志斌 ,《晚明“南京教案”探因》,江蘇省社會科學院歷史所 ,《學海》, 2004年02期
  • 2.    範金民、楊國慶、萬朝林、羅曉翔等《南京通史(明代卷)》,南京出版社,2012,ISBN:9787807189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