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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條誡命

鎖定
十條誡命是耶和華神在西乃山上指示摩西的(出19:20,20:1-17)。耶和華並且把這十條誡命寫在兩塊石版上,使以色列人遵守。(出34:27-28) [1] 
中文名
十條誡命
外文名
Ten Commandments
出    處
《出埃及記》

十條誡命內容解讀

出埃及記》第20章1-17節:
1、除了耶和華以外不可信奉別的神。
2、不可敬拜任何偶像。
3、不可妄稱耶和華神的名。
4、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
5、當孝敬父母。
6、不可殺人。
7、不可姦淫。
8、不可偷盜。
9、不可作假見證。
10、不可貪戀別人一切所有的東西。

十條誡命相關記載

耶穌在世時,“有一個人是律法師,要試探耶穌,就問他説:'夫子,律法上的誡命,哪一條是最大的呢?'耶穌對他説:'你要盡心、儘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太22:35-40)
參考資料
  • 1.    白曉雲.《聖經語彙詞典》:中央編譯出版社,2002年1月:第19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