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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滿特別區

鎖定
1933年7月偽滿洲國在東省特別區的基礎上改置,治所在哈爾濱。管轄東起綏芬河、西至滿洲里、南至長春鐵路沿線軍警、外交、行政、司法等。1936年1月廢。
中文名
北滿特別區
外文名
BeiMan area
行政區類別
特別區
面    積
1017.3平方公里
設置時期
1933年7月1日
撤銷日期
1935年12月

北滿特別區內容介紹

東北淪陷初期,偽滿洲國仍沿用東省特別區稱謂。1933年7月1日改稱“北滿特別區”,管轄西起滿洲里中經哈爾濱東到綏芬河,以及哈爾濱至長春原中東鐵路沿線一帶地方(不含哈爾濱市)。總面積1017.3平方公里,人口185295人。1935年12月,偽滿決定廢止北滿特別區,將其原轄區域(除滿洲里、海拉爾市外)分別劃歸鄰接市、縣、旗。1936年1月1日,北滿特別區正式撤銷。

北滿特別區歷史沿革

1896年與1898年,俄國透過《中俄密約》和《旅大租地條約》,取得在中國東北境內修築與經營鐵路的權利。東省鐵路東清鐵路、中東鐵路)西起滿洲里,經哈爾濱抵綏芬河。並有一南滿支線自哈爾濱經長春、瀋陽至大連、旅順日俄戰爭後,俄國將長春以南讓給日本,成為南滿鐵道(簡稱滿鐵)。
1924年北京政府陸續收回沿線城市行政權,設立“東省特別區”,為一省級行政區域。1932年日本佔領東北設立偽滿洲國初期亦沿襲。
1933年7月1日,原哈爾濱特別市、東省特別區市政管理局所轄哈爾濱市、吉林省濱江市和黑龍江省松浦市政局四局合一,成立直轄於偽滿洲國政府的哈爾濱特別市。
1935年3月蘇聯將東清鐵路賣給偽滿洲國,更名北滿鐵路。東省特別區除劃入哈爾濱特別市的區域外,更名為“北滿特別區”。
1935年偽滿洲國政府廢除北滿特別區,原先北滿特別區區域的土地除滿洲裏市及海拉爾區域外,均被編入其鄰接縣旗及特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