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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文化遺產保護中心

鎖定
北京文化遺產保護中心是2003年註冊的民辦非企業單位,宗旨是幫助居民保護自己的文化遺產。公民社會建設與文化遺產保護、少數民族文化復興和媒體動員作為其主要工作領域。
2021年11月,被評估為3A級社會組織。 [2] 
公司名稱
北京文化遺產保護中心
總部地點
北京
經營範圍
文化遺產保護
公司類型
文化遺產保護中心

北京文化遺產保護中心成立背景

中國的建築、考古發現和文化遺產面臨着來自建築開發商雄心勃勃的開發計劃、相關保護法律法規執行不利和整個社會意識中的集體漠視等方面的威脅。在中國迅猛發展的經濟背景下看這個問題尤其顯得嚴重。
中國浩瀚的文化遺產包括華美的皇家建築,也包括全國大量村鎮中的民間文化遺存。對於前者的保護,無論是國內還是國外的機構,包括中國政府、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和大的慈善捐助機構都給予了很大程度上的關注。而對於後者,由於缺乏瞭解、資金不足而被拖延維護,或是為了一時經濟的發展從未列入工作重心,因此北京文化遺產保護中心的任務就是使這些散落於社區和草根階層生活中的文化遺產受到相應的重視。
中國政府制訂了非常明確的文化遺產保護政策,涉及考古現場、歷史建築和各種文物。與此政策相應,國家還通過了一系列法律,頒佈了支持性法令,例如2002年實施的《中國文物保護法》。中國政府還簽署了很多與文化保護相關的國際條約。但是,在國家的法律規定和具體實施上有一個很大的差距。公眾的整體保護意識不高,地方官員和執法部門相關培訓的缺乏,以及法律體系中的一些漏洞共同導致了文化遺產仍在大量流失的現狀。
文化遺產保護如同環境保護,沒有公眾的理解和積極參與是難以實現的。中國民間組織的發展環境為非政府組織扮演一個填補政府工作空白的角色提供了一個很好的機會。既然大多數資源都用來保護少數知名的文化遺產,而眾多鄉間的歷史、建築、藝術遺產無人問津,那麼就由我們來填補這個空間吧!

北京文化遺產保護中心機構評級

2021年11月,被評估為3A級社會組織。 [2] 

北京文化遺產保護中心核心信念

1.我們每個人都對文化遺產保護負有道義上的責任:
我們深信享受文化遺產帶給我們的身心愉悦是我們每個人的權利,因此在中國,有效的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不能、也不應該僅僅是政府的任務。如果地方社區在文化遺產的保護、管理以及愉悦分享上都緊密參與的話,那麼文化遺產保護的工作將得以非常有效的進行。
2.公眾保護意識的提高是確保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可持續性的關鍵:
為了確保社區在文化遺產的保護和管理上的主動參與,我們需要協助社區開展提高意識、培訓技能和發展組織等文化上的能力建設。這種在草根階層開展的教育的根本目的是為了保證這種社區內自發的保護文化遺產的努力能夠堅持下去,並且最終成為可持續性的一種行為。
3.文化遺產保護相關法律的教育至為關鍵:
中國有關文化遺產保護方面的法律很健全而且考慮很周到,但是人們對法律的理解、運用和執行卻相對很弱。非政府組織扮演的一個重要角色就是在社區內引導民眾對這些法律法規的認識和執行,以及引介文化遺產保護的最佳國際通行慣例。
4.經濟發展和文化遺產保護不應該成為一對矛盾:
管理得當的文化旅遊可以成為文化遺產保護的有力工具,可以通過一種不對環境產生任何負面影響的方式達到扶貧的目的,還可以給窮困地區的社區平添一種文化自豪感,而且為大社區瞭解中國文化遺產的價值和美學意義提供了難得的機會。

北京文化遺產保護中心工作領域

主要工作領域包括三方面:

北京文化遺產保護中心公民社會建設

致力於提高公眾對文化遺產保護的公共意識,併為社會提供知識和工具,來保護和傳承文化遺產。文化遺產保護與公民社會建設,是當今中國最需要加強實踐和完善的兩個重要概念。二者又相互支撐,不可或缺:文化遺產保護能夠促進和檢驗公民社會建設,公民社會建設能夠保障和豐富文化遺產保護。

北京文化遺產保護中心少數民族文化復興

動員並幫助少數民族復興自己的文化,恢復民族自尊心。中國的文化遺產正在迅速消亡,首當其衝的是少數民族地區。為此,我們在少數民族文化復興領域開展了富有創造性的工作。以前,我們在雲南南部開展了《勐馬檔案》項目。該項目的目的是探索一種方法,改變由外來專家親歷親為做文化調查的模式,動員並幫助當地村民自己記錄自己的尊貴傳統,恢復少數民族的自尊心。這個項目異常成功,得到了當地民眾、地方政府、國內外專家和國際組織的很高評價。總結《勐馬檔案》項目的方法,我們期望我們的工作不僅能夠幫助當地村民自己記錄自己的尊貴傳統,還能夠進一步幫助當地村民發現基於自己尊貴傳統的經濟社會發展方式。為此,我們開展了從江和阿爾村項目。

北京文化遺產保護中心媒體動員

與國際著名媒體合作,幫助提高人們對文化遺產保護問題的重視程度,並提高對此類問題的敏感度。中國發生的許多文化遺產破壞事件,都是政府高官和大公司所為。阻止這樣的破壞事件,比較有效的方法是運用大媒體特別是國際大媒體的力量施加壓力。我們努力盡早發現問題,在公開的信息中尋找事件的真相,運用現行法律的規定揭露事件的違法之處,與大媒體合作,通過輿論產生壓力阻止對文化遺產的巨大破壞。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