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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規劃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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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規劃委員會(首都規劃建設委員會辦公室)簡介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北京市黨政機構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京政發〔2000〕2號),組建北京市規劃委員會(簡稱市規劃委),掛首都規劃建設委員會辦公室(簡稱首規委辦)的牌子。市規劃委(首規委辦)是負責本市城鄉規劃管理工作的市政府組成部門。
2016年7月20日,根據北京市委十一屆十次全會相關部署,市政府決定:設立北京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委員會,不再保留北京市規劃委員會、北京市國土資源局 [1] 
中文名
北京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委員會
別    名
首都規劃建設委員會辦公室
審批單位
國務院
相關文獻
《北京市黨政機構改革方案》
工    作
城鄉規劃管理工作
地    區
北京市
曾用名
北京市規劃委員會

北京市規劃委員會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已由市政府公佈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轉變的職責。
1.加強本市城鄉規劃的統籌管理,科學規劃、合理配置城鄉空間資源,推動城鄉一體化發展。
2.加強本市城鄉規劃實施中的計劃、政策制定工作,推進城鄉規劃管理的公眾參與、動態評估,強化規劃實施的執法監督。
3.加強本市城鄉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之間的協調和銜接。
4.強化為中央在京單位、駐京部隊和首都經濟社會發展提供科學合理的空間資源配置和規劃綜合服務的職責。

北京市規劃委員會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關於城鄉規劃、測繪、建設工程勘察與設計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擬訂相關管理規範和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組織研究本市城鄉空間發展戰略,協調、規劃城鄉空間資源配置,統籌協調城鄉發展建設中近期和遠期、局部和整體的空間需求和供給關係,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涉及規劃實施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三)組織編制本市城市總體規劃、中心城和新城規劃、鄉鎮規劃、村莊規劃、重點地區修建性詳細規劃、城市設計導則、特定地區規劃,並進行動態評估和補充完善;組織編制近期建設規劃、年度實施計劃;
參與編制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城市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公共安全設施、城市地下空間等專項規劃;參與制定涉及城鄉規劃的政策和措施。
(四)負責本市城鄉建設用地和建設工程的規劃管理;負責城鄉發展建設中重大項目的選址論證工作;承擔土地儲備和土地供應工作的規劃研究和規劃審查;負責提供城鄉規劃建設的相關技術服務;
負責建設用地、建設工程規劃行政許可工作;負責地名規劃管理工作。
(五)負責本市城鄉規劃、建設工程規劃實施的監督管理;
負責對規劃編制單位、設計單位與城鄉規劃相關活動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有關違法行為;負責審查城鄉規劃編制、規劃行政許可事項中有關安全事項,並監督管理。
(六)負責本市城鄉規劃、測繪行政管理和工程勘察與設計行業管理;
承擔城鄉規劃編制、測繪、工程勘察與設計單位及其從業人員的資格管理;負責建設工程勘察與設計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以及有關招標投標的備案工作。
(七)承擔首都規劃建設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承擔研究、論證本市城鄉建設發展重大問題的基礎工作。
(八)承擔本市空間與自然資源基礎信息數據庫以及城鄉規劃地理信息系統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擬訂城鄉規劃領域信息化建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城鄉建設檔案的監督和管理工作。
(九)負責本市城鄉規劃的宣傳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規劃編制與管理中的公示、聽證等公眾參與工作。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2] 

北京市規劃委員會機構設置

(一)辦公室
北京市規劃委員會 北京市規劃委員會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信訪、議案、建議、提案等工作;承擔重要事項的組織和督查工作;承擔應急管理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機關並指導所屬單位的安全和保密工作。
(二)法制處
負責本系統推進依法行政綜合工作;起草城鄉規劃、測繪、勘察與設計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負責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指導和協調;承擔行政複議、應訴的有關工作;負責機關行政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和有關備案工作;負責規劃審批的督查督導工作;組織指導城鄉規劃和管理公示、聽證等公眾參與工作。
(三)研究室
參與研究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組織城鄉空間發展戰略、城鄉規劃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承擔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組織、指導本系統的調查研究工作,組織協調調研課題評審、信息交流、成果轉化等工作。
(四)對外聯絡處
負責本市城鄉規劃宣傳、新聞發佈工作;負責組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擔為中央在京單位和駐京部隊提供規劃綜合協調服務工作;負責協調處理與社會公眾及有關方面的關係;承擔對外交流等相關工作。
(五)綜合業務處
承擔本市規劃及建設工程項目有關行政許可工作的協調、督辦、統計及綜合分析;承擔行政許可事項的接待受理、證書核發;承擔組織協調城鄉規劃編制、行政許可和建設工程勘察與設計質量涉及安全事項的監管工作;參與城市無障礙設施建設和改造工作;承擔建設節約型城市的相關工作;承擔地名規劃管理和地名命名、更名的行政許可工作;指導分局的綜合業務工作。
(六)總體規劃處
負責本市城鄉總體規劃編制及實施中重大問題的研究工作;承擔城鄉總體規劃的組織編制、評估等工作;負責新城規劃的組織編制、審查、報批、維護工作;負責鄉鎮規劃的審查、報批和維護工作;指導村莊規劃的編制工作;承擔專項規劃和特定地區規劃的組織編制、審查、報批及備案管理工作;承擔城市近期建設規劃、規劃年度實施計劃的組織編制、審查和報批工作;擬訂城市總體規劃管理方面的政策措施、管理規範和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
(七)詳細規劃處
承擔中心城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以及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的組織編制及維護工作;承擔中心城功能、佈局的優化和調整問題的研究;擬訂涉及中心城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相關政策措施、管理規範和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中心城特定地區規劃、相關專項規劃、重點地區城市設計導則的組織編制。
(八)建設用地管理處
負責重點工程、重大項目的前期規劃論證和規劃選址工作;承擔土地儲備和土地供應工作的規劃研究和規劃審查;負責舊城以外地區建設項目用地的規劃行政許可工作;擬訂相關政策措施、管理規範和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督查相關分局行政許可工作。
(九)建設工程管理一處
承擔舊城以外地區建設工程的規劃行政許可工作;承擔相關調查研究工作並提出政策建議;擬訂相關政策措施、管理規範和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督查相關分局行政許可工作。
(十)建設工程管理二處
承擔舊城區內建設用地和建設工程的規劃行政許可工作;承擔相關調查研究工作並提出政策建議;擬訂相關政策措施、管理規範和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督查相關分局行政許可工作。
(十一)基礎設施一處
承擔城鄉交通基礎設施專項規劃的組織編制、審查、報批及備案管理工作;組織研究並提出道路交通建設工程的規劃條件、規劃方案和初步設計審查意見,承擔城鄉交通基礎設施工程規劃行政許可工作並負責監督檢查;負責規劃道路紅線管理;擬訂相關政策措施、管理規範和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督查分局的相關行政許可工作。
(十二)基礎設施二處
承擔城鄉市政基礎設施專項規劃的組織編制、審查、報批及備案管理工作;組織研究並提出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規劃條件、規劃方案和初步設計審查意見,負責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規劃行政許可工作並負責監督檢查;擬訂相關政策措施、管理規範和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督查分局的相關行政許可工作。
(十三)科技信息處
組織本市空間與自然資源基礎信息數據庫的建設和運行工作;承擔城鄉規劃地理信息系統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基礎地理信息共享機制;承擔城鄉規劃信息化建設管理工作,擬訂信息化建設、科技工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十四)財務內審處
編制本系統財務預決算,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工作;承擔對直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的監管和內部審計工作;承擔對所屬社團單位的內部審計和監督工作,指導財務和資產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檢查分局專項資金使用工作。
(十五)首規委辦秘書處
承辦首都規劃建設委員會的具體工作;承擔首都規劃建設專家諮詢組織的聯絡協調工作。
(十六)人事處
承擔本系統領導班子、幹部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管理工作;負責機關並指導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工作;承擔出國(境)及引進國外智力有關工作;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十七)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羣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建設和統戰工作。
(十八)工會
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工會工作。
(十九)離退休幹部處
負責機關並指導、協調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與服務工作。
(二十)監察處
按有關規定派駐。

北京市規劃委員會所屬單位

北京市規劃監察執法大隊
為市規劃委所屬行政執法機構。主要職責是:負責對市規劃委審批的建設項目進行規劃監督,按管理權限查處違法建設行為;負責對已申報竣工的建設項目進行規劃驗收;指導區縣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執法檢查工作。
單位地址:西城區南禮士路60號
郵政編碼:100045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8:30----17:30
北京市勘察設計與測繪管理辦公室
主要職責是:負責起草本市勘察、測繪、設計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措施,制訂有關勘察設計與測繪行業的地方性標準和規範,指導本行業的體制改革;負責工程勘察資質、工程設計資質、城市規劃編制資質以及從事測繪工作單位資質審查、對外提供未公開的測繪成果、測繪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審查等方面的行政許可工作;負責勘察設計市場的地籍、工程、房屋等專業測繪市場以及本行業招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對本行業各類註冊人員執業行為的監督管理;負責基礎地理數據、基礎測繪成果的驗收、發佈、使用等相關的管理工作。
單位地址:西城區南禮士路60號
郵政編碼:100045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8:30----17:30
北京市城市建設檔案館
為市規劃委所屬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收集、綜合整理和保管全市在城市規劃建設、管理中形成的檔案和有關資料,並對城建檔案資料進行技術處理,提供利用,對有關單位的城建檔案工作給予指導幫助,監督檢查法規的實施。
單位地址:西城區二七劇場路5號
郵政編碼:100045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8:00----17:00
北京市測繪設計研究院
為市規劃委所屬事業單位。主要從事測繪保障服務、地形測量、控制測量、工程測量、地理信息、地圖編繪、測繪資料、標誌管理等工作。
單位地址:海淀區羊坊店路15號
郵政編碼:100038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8:00----17:00
北京市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
為市規劃委所屬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受市規劃委委託負責本市城鄉規劃的組織編制和論證工作,承擔市政府交辦的有關規劃編制任務。
單位地址:西城區南禮士路60號
郵政編碼:100045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8:30----17:30
北京市建築設計標準化辦公室
為市規劃委所屬事業單位。負責組織編制地方技術標準,包括有關建築設計的規範、規程、標準、技術措施等;組織編制地方標準設計,分為全市通用的通用圖和推薦使用的試用圖;印刷出版和統一發售各種標準及通用試用圖;有關建築標準化的日常管理工作。
單位地址:西城區二七劇場東里新11樓二層南段
郵政編碼:100045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8:30----17:30
北京城市雕塑建設管理辦公室
為市規劃委所屬事業單位。負責落實《北京城市雕塑建設規劃綱要》;制定北京城市雕塑遠期、近期發展計劃;參與組織大型工程的城市雕塑招標、投標工作;開展城市雕塑建設方面的研究工作;負責全市城市雕塑設計、製作加工單位的資質審查。
單位地址:西城區南禮士路頭條3號
郵政編碼:100045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8:30--17:30
北京市規劃委員會機關後勤服務中心
為市規劃委所屬事業單位。負責為機關、直屬單位及社會提供車輛、餐飲、清潔衞生、醫療保健、物業管理等方面的後勤服務。
單位地址:西城區南禮士路60號
郵政編碼:100045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8:30----17:30
北京市規劃委員會離退休人員服務中心
為機關履行行政職能提供服務保障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主要承擔市規劃委交辦的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單位地址:西城區南禮士路60號
郵政編碼:100045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8:30----17:30
為市規劃委所屬事業單位。負責展示首都規劃建設的成就和發展概況,宣傳城市規劃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開展規劃業務交流、諮詢;負責收集展品、布展、展品管理及對外接待、參觀講解等工作。
單位地址:崇文區前門東大街20號
郵政編碼:100051
展覽時間:週一休息,週二至週日9:00----16:00
北京市規劃管理幹部培訓中心
為市規劃委所屬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承擔規劃系統內各類培訓的事務性工作,承擔會議的服務工作。
單位地址:懷柔縣雁棲鎮雁山路1號
郵政編碼:101407
北京市城市建設技術交流中心
為市規劃委所屬事業單位。負責城市建設技術交流培訓、技術諮詢,承接城建系統會議等。
單位地址:西城區二七劇場路3號
郵政編碼:100045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8:30----17:30
北京市規劃信息中心
為北京市規劃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負責機關辦公自動化系統建設及綜合技術服務工作;負責城市規劃方面相關信息的收集、分類、加工、整理和綜合利用工作;負責部分城市規劃應用軟件的研究開發工作。
單位地址:西城區南禮士路60號
郵政編碼:100045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8:30----17:30

北京市規劃委員會獲得榮譽

2015年2月,北京市規劃委員會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四屆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