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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東城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鎖定
北京市東城區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吳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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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名
- 北京市東城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外文名
-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People's Congress of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北京市東城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要職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行使下列職權:
[1]
l、在本行政區域內,保證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上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決議的遵守和執行;
2、領導或主持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
3、召集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
4、討論、決定本行政區域的政治、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衞生、環境和資源保護、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項;
5、根據本級人民政府的建議,決定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預算的部分變更;
7、撤銷下一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不適當的決議;
8、撤銷本級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
9、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決定個別副區長的任免;在區長和人民法院院長、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因故不能擔任職務的時候,從本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副職領導人員中決定代理的人選;決定代理檢察長,須報上一級人民檢察院和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10、根據區長的提名,決定東城區人民政府組成人員的任免,報一級人民政府備案;
11、按照人民法院組織法和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的規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長、庭長、副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任免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12、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決定撤銷個別副區長的職務;決定撤銷由它任命的本級人民政府其他組成人員和人民法院副院長、庭長、副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13、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補選上一級人民代表大會出缺的代表和罷免個別代表;
北京市東城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歷屆領導
第十六屆
委員:丁文理、上官玥、門熹、馬慧娟、王崇恩、王瑞芝、毛賽、方國根、付葵、任萬平、劉文維、劉佔頗、劉權、李利平、李金、李洪、李艦舶、李梅、邱宏慶、張平、張威、張磊、陳小兵、範文華、周元元、宗靖、趙明傑、侯萬軍、聶萌妹、郭蘭萍、梁成才、蔣菁、韓建、韓瑩、魯建華、童之磊、熊衞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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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東城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現任領導
北京市東城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
吳松元
[2]
北京市東城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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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東城區人大常委會簡介 .北京市東城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引用日期2019-03-19]
- 2. 東城區人大常委會主任/副主任 .北京市東城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引用日期2019-03-19]
- 3. 東城區人大常委會委員名單 .北京市東城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引用日期2019-03-19]
- 4. 區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主任會議召開 .北京市東城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引用日期2023-06-11]
- 5. 領導介紹 .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政府[引用日期2023-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