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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豪斯學派

鎖定
起源於20世紀20年代,以德國建築家格羅彼烏斯為代表,主張把建築、美術、工藝等按照現代美學原則結合起來,主張現代建築藝術理論,強調將技術與藝術、設計與造型有機地結合,並對世界各國的建築藝術和建築風格產生了深遠影響。包豪斯學派重視空間設計;強調功能與結構的效能;把建築美學同建築的目的性、材料性能和建造方式聯繫起來;提倡以新的技術來經濟地解決好新的功能問題。包豪斯的教學特點是:反對模仿因襲,將產品設計同機器生產、社會發展及各門藝術結合起來,培養學生的動手能力和理論素養,培養了一大批具有藝術與技術雙重才能的設計人才。包豪斯是德國魏瑪市的 “公立包豪斯學校”(Staatliches Bauhaus)的簡稱,兩德統一後,位於魏瑪的設計學院被德國政府升為魏瑪包豪斯大學,成為著名的公立綜合設計類高等教育機構 [3-4]  。包豪斯是德語Bauhaus的譯音,由德語Hausbau(房屋建築)一詞倒置而成。以包豪斯為基地,20世紀20年代形成了現代建築中的一個重要派別──現代主義建築,主張適應現代大工業生產和生活需要,以講求建築功能、技術和經濟效益為特徵的學派。包豪斯一詞又指這個學派。 [1] 
中文名
包豪斯學派
外文名
Bauhaus School
基    地
德國包豪斯
類    型
建築學
起    源
20世紀20年代
代表人物
格羅彼烏斯
代表作
包豪斯校舍

包豪斯學派歷史背景

Bauhaus校舍 Bauhaus校舍
包豪斯提倡客觀地對待現實世界,在創作中強調以認識活動為主,並且猛烈批判復古主義。它主張新的教育方針以培養學生全面認識生活,意識到自己所處的時代並具有表現這個時代的能力為原則。它認為現代建築猶如現代生活,包羅萬象,應該把各種不同的技藝吸收進來,成為一門綜合性藝術。它強調建築師、藝術家、畫家必須面向工藝;為此,學院教育必須把車間操作同設計理論教學結合起來;學生只有通過手眼並用,勞作訓練和智力訓練並進,才能獲得高超的設計才幹。 在教學方法上包豪斯認為指導如何着手比傳授知識更為重要。教師必須避免把自己的手法強加給學生,而要讓學生自己去尋求解決辦法,同時強調設計中的集體協作。

包豪斯學派發展

W.格羅皮烏斯1919年任魏瑪實用美術學校校長時,該校同魏瑪美術學院合併成為一專門研究建築設計和工業日用品設計的學院,取名“公立包豪斯學校”,格羅皮烏斯擔任校長。包豪斯教師陣容整齊,人才輩出。1925年,包豪斯由於在學術見解上同當地名流發生分歧,遷至德紹,改名為“設計學院”。1928~1930年瑞士建築師H.邁耶任院長,1930~1932年L.密斯·凡·德羅任院長。包豪斯於1932年遷柏林,不久受到納粹迫害曾一度停止辦學,兩德統一後在1996年被德國政府重新複名為包豪斯並升級為魏瑪包豪斯大學,成為著名的公立綜合設計類高等教育機構 [3-4]  ,包豪斯的學術觀點和教育觀點隨之傳播四方,為歐美許多大學所採納。

包豪斯學派影響

包豪斯在十多年中設計和試製了不少宜於機器生產的傢俱、燈具、陶器、紡織品、金屬餐具、廚房器皿等工業日用品,大多達到“式樣美觀、高效能與經濟的統一”的要求。在建築方面,師生協作設計了多處講求功能、採用新技術和形式簡潔的建築。如德紹的包豪斯校舍、格羅皮烏斯住宅和學校教師住宅等。他們還試建了預製板材的裝配式住宅;研究了住宅區佈局中的日照以及建築工業化、構件標準化和傢俱通用化的設計和製造工藝等問題。包豪斯的設計和研究工作對建築的現代化影響很大。

包豪斯學派創始人

鮑豪斯學派的創始人W.格羅皮烏斯對現代建築的觀點有非常鮮明的,他認為
“美的觀念隨着思想和技術的進步而改變”。
“建築沒有終極,只有不斷的變革”。
“在建築表現中不能抹殺現代建築技術,建築表現要應用前所未有的形象”。
當時傑出的代表人物還有Le.柯布西耶和密斯.凡.德.羅等。現時廣義的現代風格也可泛指造型簡潔新穎,具有當今時代感的建築形象和室內環境。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