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劉逖

(上海證券交易所原副總經理)

鎖定
劉逖,男,1968年12月生,漢族,民建會員,籍貫江西九江,經濟學博士學位。1984年7月參加工作。曾任上海證券交易所副總經理。 [2] 
2023年10月,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證監會紀檢監察組研究決定,給予劉逖開除公職處分。 [3] 
中文名
劉逖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江西九江
出生日期
1968年12月
畢業院校
復旦大學
政治面貌
民建會員
性    別

劉逖人物經歷

復旦大學法學碩士(1992)、經濟學博士(1998)、歷史學博士後,英國皇家國際事務研究所劍橋大學訪問研究員(2003-2004年),先後師從著名經濟學家蔣學模教授、歷史學家樊樹志教授。
1998年3月進入上海證券交易所工作。
2007年2月任上海證券交易所研究中心副主任(副總監級)。
2012年2月起先後任上海證券交易所發展研究中心金融創新實驗室主任兼基金業務部副總監(總監級)、衍生品業務部總監。
2017年2月任上海證券交易所市場風險防控與業務創新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產品創新中心總監。
2019年3月起任上海證券交易所副總經理。
2021年9月任民建上海市第四屆金融工作委員會主任委員。
中國民主建國會第十二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 [1] 

劉逖研究領域

金融創新與市場微觀結構、中國古代歷史與哲學。

劉逖研究成果

我國市場微觀結構研究的主要開拓者。主持的年度《市場質量報告》開創了我國證券市場質量評估的先河,大量的實證研究成果為我國證券市場產品和交易機制創新提供了有力的支撐;同時,在計量史學領域也取得了豐碩的研究成果。
出版學術著作十餘部,代表作有《證券市場微觀結構理論與實踐》、《跨國銀行與金融深化》、《前近代中國總量經濟研究(1600-1840)》、《中外股市史話》等,參著《高級政治經濟學》、《中國公司治理報告》等;在《經濟研究》、《清史研究》、《中國研究》等國內外刊物發表《1600-1840年中國國內生產總值的估算》、《開放經濟的政治學》、Investment Without Risk:An Empirical Study of IPO Underpricing in China、《封閉式集合競價交易策略模型及對滬市的實證檢驗》、《周易政治哲學新探》、《民族主義與國際秩序》等論文50餘篇。

劉逖所獲榮譽

2020年12月,被上海民建授予“民建全國優秀會員”稱號。

劉逖人物事件

劉逖涉嫌違紀

2023年4月21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證監會紀檢監察組、浙江省紀委監委消息:上海證券交易所原副總經理劉逖涉嫌嚴重職務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證監會紀檢監察組和浙江省台州市監委監察調查。 [2] 

劉逖開除公職

2023年10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證監會紀檢監察組、浙江省台州市監察委員會對上海證券交易所原副總經理劉逖嚴重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
經查,劉逖身為領導幹部,以資本市場“專家學者”自居,忽視政治要求和紀律規定;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接受監管服務對象高檔宴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行使公權力的禮品禮金;篡改、偽造個人檔案資料,以“假離婚”欺騙組織,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濫用職權,利用職務便利侵吞公共財物;以影子股東入股多家擬上市公司,在企業發行上市等方面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並非法收受財物,數額巨大。
劉逖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要求、廉潔要求、工作要求,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犯罪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九大甚至二十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在證券發行審核領域反腐敗高壓態勢下心無敬畏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證監會紀檢監察組研究決定,給予劉逖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法所得;經浙江省台州市監察委員會研究決定,將劉逖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