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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綜

鎖定
劉綜(955~1015),字居正,河中虞鄉山西永濟虞鄉鎮)人宋朝雍熙二年進士,任命為褐邛州軍事推官。就改永康軍判官,遷大理評事、通判眉州,轉太僕寺丞。尋為三門發運司水陸轉運使,通判大名府。連丁家難,起知建安軍。至道二年,遷太常丞,五年,拜工部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六年,遷起居舍人,再為河北轉運使。景德三年,召拜户部員外郎、樞密直學士、勾當三班院。知審官院,改吏、禮二部郎中,充職,兼知通進、銀台、封駁司。知廬州,罷學士,授右諫議大夫。八年卒,年六十一。
居正
所處時代
宋朝
出生地
河中虞鄉
出生日期
955年
逝世日期
1015年
本    名
劉綜

劉綜人物生平

劉綜,字居正,河中虞鄉人。雍熙二年考中進士,初入仕任邛州軍事推官,升任為大理評事。被徵調回到京城,在便殿回答皇帝的問題時,乘機進言:“蜀地富庶,安寧已久,益州的長官人選,希望慎重選擇。”皇上讚許他,改任太子中允。不久,李順果然作亂,皇上又召見他,當面賞賜他緋魚。不久擔任三門發運司水陸轉運使。為父親守喪去職,後被起用掌管建安軍。這之前,天長軍和揚州六合縣的百姓交納賦税不方便,劉綜奏請皇上改設天長軍為縣,隸屬揚州,讓六合縣隸屬於建安軍,從此民力都得到調劑。當時淮南轉運使王嗣宗兼管運輸大事,謀劃大多迂腐滯後。劉綜因此向皇上進言請求恢復設置都大發運司,專門掌管運輸職事。至道三年,劉綜升遷為太常丞,職任上的事務全都井井有條,很多人稱讚舉薦他。夏人侵擾西部邊境,環慶駐紮許多兵馬。皇上下詔調任劉綜為陝西轉運副使。當時梁鼎進言禁止民間私自買賣食鹽,由政府自己買賣。皇上就命令劉綜安排食鹽的買賣事務。劉綜上奏摺分條陳述利害關係,極力説明這樣做不便利,最終廢止了這件事。當時靈州孤立無援,處境危險,有人獻計請求放棄它。劉綜上言説:“國家財力雄厚,士卒精鋭,卻不能除去兇惡的敵人,這確實是因為賞罰制度沒有推行,而且所任用的人不恰當。如果隨意聽從眾人的建議,放棄靈州,這就中了敵人的奸計了。況且靈州民風淳樸,土地肥沃,是西部邊境的重要屏障,所以應該固守。”六年,升遷起居舍人,第二次擔任河北轉運使。當時兩河一帶正在用兵,邊事繁雜而緊急,轉運的事,特別需要依靠他辦理。劉綜繼任這一職務,被稱讚為周到熟習。至此皇上對他更加厚待,情況緊急時,就把事情交給他處理。契丹請和後,就派遣近臣告知他提拔使用的心意。景德三年,召回任命他為户部員外郎。劉綜説:“御史人員數量太少,每次接受朝廷任務,核查辦理案件,大多用其他官員承擔,很容易擾亂朝廷體制。希望下詔兩制以上部門各推舉才能勝任御史工作的人補充,三院共設置十人。如果出使查辦案件,所經過的州郡,官吏能幹與否,管理百姓政策的好與壞,審理案件的枉濫,全部能夠考察瞭解。”四年,皇帝巡察西部,取道經過河陽境上。當時節度使王顯生病回京,朝廷就任命劉綜暫時管理孟州事務。不久召回,又離開京城擔任幷州知州。因有政績聞名,州中百姓請求挽留,皇上下詔書嘉獎。回到朝廷,管理審官院,改任吏部郎中。劉綜強悍聰敏,有管理才能,所到之處打擊豪強大族,振興文化法制,當時被稱為幹強有力的管理。然而尚氣好勝,不為眾議所讚許。 [1] 

劉綜家族關係

子劉建中、劉正中,並贊善大夫。弟劉綽,淳化三年進士,官刑部郎中。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