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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穎

(貴州省興仁市應急管理局原四級主任科員)

鎖定
劉穎,曾任貴州省興仁市應急管理局四級主任科員。 [1] 
2023年8月,劉穎被開除黨籍和公職。2023年11月,劉穎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2-3] 
中文名
劉穎
國    籍
中國

劉穎人物履歷

曾任貴州省興仁市應急管理局四級主任科員。 [2] 

劉穎人物事件

劉穎違紀被查

2023年6月21日,據興仁市紀委監委消息興仁市應急管理局四級主任科員劉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興仁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劉穎依法雙開

2023年9月,興仁市紀委監委對興仁市應急管理局四級主任科員劉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劉穎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規定,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現金;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劉穎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甚至黨的十九大後仍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興仁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興仁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劉穎開除黨籍處分;由興仁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2] 

劉穎公開通報

2024年4月,黔西南通報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包括興仁市應急管理局原四級主任科員、非煤礦山股工作員劉穎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違規收受禮品等問題。2020年,劉穎在任興仁市應急管理局風險監測和綜合減災股股長期間,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並收受管理服務對象所送高檔香煙、茅台酒等禮品。劉穎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3年8月,劉穎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2023年11月,劉穎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