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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海龍
(晉中市祁縣賈令鎮後營村原村委主任)
鎖定
違紀事件
祁縣賈令鎮後營村村委主任劉海龍醉酒駕車問題。2017年1月10日21時,祁縣賈令鎮後營村村委主任劉海龍醉酒駕車(酒精含量為167.4mg/100ml)被執勤交警查獲。祁縣人民法院審判認定,劉海龍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1個月,緩刑3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
經賈令鎮黨委2017年3月30日會議研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十八條之規定,自然終止其後營村村委主任職務;經縣紀委常委會2017年4月19日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劉海龍開除黨籍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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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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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晉中市紀委通報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典型案例 .新華網[引用日期2017-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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