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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永平

(山西省呂梁市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

鎖定
劉永平,男,漢族,1963年5月生,山西方山人,大學學歷,1984年7月參加工作。曾任呂梁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
2019年11月26日,據山西省紀委監委消息,劉永平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中文名
劉永平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63年5月
出生地
山西方山
性    別

劉永平人物經歷

1980年9月至1984年7月山西大學經濟系政治經濟專業學習;
1984年7月至1987年9月中共呂梁地委講師團理論教師;
1987年9月至1993年12月中共呂梁地委政策研究室科員、副科級研究員、正科級研究員;
1993年12月至1996年8月中共呂梁地委組織部正科級組織員;
1996年8月至1998年6月中共臨縣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1998年6月至1999年7月中共臨縣縣委副書記、組織部部長;
1999年7月至2001年2月中共臨縣縣委副書記;
2001年2月至2006年5月汾陽市委副書記、市長;
2006年5月至2008年12月臨縣縣委副書記、縣長;
2008年12月至2009年11月臨縣縣委書記、縣長;
2009年11月中共臨縣縣委書記。 [1] 
2013年3月30日任呂梁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2] 

劉永平人物事件

2019年11月26日,據山西省紀委監委消息,經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紀委監委對呂梁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劉永平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劉永平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紀律意識淡漠,為謀取人事利益給予他人大額財物;利用過節之機,違規給予他人禮金。
劉永平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並構成職務違法,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山西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山西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劉永平開除黨籍處分,由山西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