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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果
(歷史人物)
鎖定
劉果(1627-1699),字毅卿,號木齋,諸城人,清初官員。
順治十五年(1658)進士,1664年(康熙三年)授太原府推官,1669年(康熙八年)被褒獎,康熙三年(1664)升為刑部主事,卒後,入祀名宦祠。其參與修《大清律》,書法現存於
諸城市博物館。
- 本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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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果
-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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毅卿
-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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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齋
- 所處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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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
- 出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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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7年
- 逝世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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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9年
劉果人物經歷
劉果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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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治十五年(1658)進士。1664年(康熙三年)授太原府推官。修文廟,立義學,卻愧贈,嚴刑法,又主持引汾水灌太原、榆次諸縣田。尋改任直隸河間縣知縣。1669年(康熙八年),康熙帝南巡途經河間,得其治績,召見褒獎,康熙三年(1664)升為刑部主事。參與修《大清律》。以母死辭職歸籍,終其年不復起。卒後,入祀名宦祠。其書法現存於
諸城市博物館。
劉果作品
大清律
三十卷,十冊(2函),律文459條。法學所舊卡片目錄註明為"吳達海等纂,清
順治三年(1646)刻本",此即蘇亦工《
明清律典與條例》所稱之法所甲本,作為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