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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振東

(近代經濟學者)

鎖定
劉振東(1897/1898-1987), [1-2]  男,字鐸山,山東黃縣人。1919年北京大學預科畢業後赴美國留學,1926年赴英國倫敦大學研究經濟。1927年從倫敦大學返國後,任廣州國立中山大學教授、中央政治學校財政系主任、中央政治學校教務主任兼研究部主任等職。1941年後任安徽省糧食管理局副局長、國家專賣事業設計委員會委員兼主任秘書。1942年6月任財政部煙類專賣局局長。1944年11月後任安徽省臨時參議會第二屆副議長、國民政府財政部全國財務人員訓練所教育長、行政院全國經濟委員會委員、中央銀行經濟研究處處長。1948年任立法院財政金融委員會委員。其後去台灣,任“立法委員”。 [1] 
中文名
劉振東
國    籍
中國
籍    貫
山東黃縣
出生日期
1897年(一説1898) [1] 
逝世日期
1987年6月12日
畢業院校
北京大學
哥倫比亞大學
倫敦大學
鐸山

目錄

劉振東人物生平

劉振東 劉振東
劉振東,中國台灣經濟學家,法學家。生於山東省黃縣。1919年畢業於國立北京大學法學院。同年5月4日,參加“五四運動”。1920年秋考取山東省官費留學美國,入紐約哥倫比亞大學本科,主修歷史與經濟。1922年畢業後升入政治經濟學院,繼續研究政治、經濟、財政、歷史等科。1926年赴英國倫敦大學研究經濟,並赴德、法、意、澳等國考察。1927年返國任教於廣州國立中山大學。1928年赴北京,受聘於中央大學,講授貨幣經濟。同時在中央政治學校講授世界近代史,並任該校財政系主任、教務主任、研究部主任。1934年任立法院立法委員。1946年,當選為山東省第四區國民大會代表,參加制憲工作。現行憲法有關“國民經濟及社會安全”條文由其起草。1947年,行政院成立“全國經濟委員會”,劉振東受派為該會委員,赴上海蔘加設計財經改進方案。同年兼中央銀行經濟研究處處長。 [3] 
1948年當選“行憲”第一屆立法院立法委員和立法院財政金融委員會委員。去台灣後仍為“立法院”立法委員。1987年6月12日逝世。著有《中國幣制改革問題》、《美國革命建國史》、《中國所得税問題》、《新中國建設六案》、《孔庸之先生演講集》等書。 [2] 
參考資料
  • 1.    中國煙草通志編纂委員會.中國煙草通志 第五卷.北京:中華書局,2006:1947
  • 2.    劉國銘主編;黃晉明,陳予歡,王叔凱副主編.中國國民黨百年人物全書 上.北京:團結出版社,2005:518-519
  • 3.    唐榮智主編.世界法學名人詞典.上海:立信會計出版社,2002: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