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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志宏
(安徽桐城國家糧食儲備庫原黨支部書記、主任)
鎖定
劉志宏,曾任安徽桐城國家糧食儲備庫黨支部書記、主任。
- 中文名
- 劉志宏
- 國 籍
- 中國
劉志宏人物履歷
曾任安徽桐城國家糧食儲備庫黨支部書記、主任。
劉志宏人物事件
劉志宏違紀被查
劉志宏依法雙開
2022年4月,安徽省桐城市紀委監委對安徽桐城國家糧食儲備庫原黨支部書記、主任劉志宏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劉志宏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禮品、違規使用公車;違反工作紀律;利用職務便利,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劉志宏身為國有企業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毫無黨性原則,嚴重違反黨的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涉嫌受賄犯罪,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在黨的十九大後仍不知止,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桐城市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劉志宏開除黨籍處分;由桐城市監察委員會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2]
2022年7月,劉志宏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二十四萬元。
劉志宏公開通報
2013年和2014年,安徽桐城國家糧食儲備庫在收購輪換粳稻、託市小麥時,將水雜扣量納入庫存數量予以上報,套取收購資金、入庫費用、保管費用合計42萬餘元;同時,劉志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糧食購銷、出入庫、資金結算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60萬餘元。劉志宏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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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安徽桐城國家糧食儲備庫黨支部書記、主任劉志宏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安徽紀檢監察網.2021-12-15[引用日期2021-12-15]
- 2. 安徽桐城國家糧食儲備庫原黨支部書記、主任劉志宏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安徽紀檢監察網[引用日期2022-04-21]
- 3. 安慶一地三名幹部被通報 .百家號.2022-09-14
- 4. 安慶公開通報五起糧食購銷領域違紀違法典型案例 .大皖新聞.2023-06-14[引用日期2023-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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