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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志傑

(吉林伊通經濟開發區原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

鎖定
劉志傑,男,漢族,1974年9月出生,吉林伊通人,1997年8月參加工作,1999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大學學歷。 [1]  曾任吉林伊通經濟開發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 [3] 
2023年11月,經四平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四平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劉志傑開除黨籍處分;由四平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四平市監委已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3-4] 
中文名
劉志傑
性    別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滿族
出生日期
1974年9月

劉志傑人物履歷

2015年3月,任伊通縣政府辦公室主任;
2015年9月,任伊通縣政府辦公室主任、法制辦公室主任;
2017年6月,任伊通縣發展和改革局局長;
2019年2月,任伊通縣發展和改革局黨組書記、局長;
2020年12月,任伊通縣發展和改革局黨組書記、局長、一級主任科員;
2021年8月,任吉林伊通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主任,伊通縣發展和改革局黨組書記、局長、一級主任科員;
2021年9月,任吉林伊通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主任;
2021年11月,任吉林伊通經濟開發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

劉志傑人物事件

劉志傑違紀被查

2023年8月,據廉潔四平消息,吉林伊通經濟開發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劉志傑涉嫌黑土地保護領域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3] 

劉志傑依法雙開

2023年11月,經四平市委批准,四平市紀委監委對吉林伊通經濟開發區原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劉志傑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劉志傑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公車私用、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罪。
劉志傑構成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受賄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以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四平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四平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劉志傑開除黨籍處分;由四平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此前,四平市監委已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4] 

劉志傑人物榮譽

2021年9月,被授予第七屆吉林省“人民滿意的公務員”稱號。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