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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必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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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必顯(1600~1692),字微之,號西水,山東諸城人。清初官員,大學士劉統勳的祖父。順治九年,考中進士,起家行人司行人,奉使粵東等地,遷户部河南司主事。康熙三年,出理蕪關税政,累遷奉直大夫、户部廣西司員外郎。
康熙三十一年,去世,時年九十三歲。
中文名
劉必顯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600年
逝世日期
1692年
主要成就
官至户部廣西司員外郎
出生地
諸城(今山東省高密市柴溝鎮逄戈莊)

劉必顯人物概述

劉必顯(1600~1692),字微之,號西水,明朝弘治年間,其曾祖父劉福舉家遷來諸城北鄉逄戈莊(今屬高密)。
劉家家境貧寒,以務農為主,至劉必顯祖父劉思智,始讀書成邑生,家境亦趨豐饒。劉必顯之父劉通亦是貢生。他“倜儻有志節”,明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大饑荒,他在路上拾到一部分銀錢,在原處等候三日,不見人來找,無法,用此錢買米煮粥,救濟饑民。他見一貧苦人家賣婦女,即買下,付款後,又將證券當面撕毀,讓那婦女回家團聚。
劉必顯幼年聰敏,讀書勤奮,不喜交遊,年二十五歲(明天啓四年,1624年)鄉試中舉,清順治九年(1652年)中進士,授行人(行人:官職名,掌傳旨、冊封等事),為官清正廉潔,拒收贈金,對行賄者予以告誡。丁憂歸家,服除,復原官。不久,升為户部河南司主事。當時,民間有人獻產業給旗人貴族,並願作旗人奴隸,該旗人便將某人兄弟之產業全部歸己有,將某人全家納為奴隸。某人之弟堅決不從,告於官府。劉必顯審此案,堅持認為旗人不能奪某人之弟的產業,並判歸還。劉必顯因此得罪了旗人,降官為通州中南倉官。必顯坦然,悉心盡職。
此時,劉必顯俸金微薄,生活困苦。他便於官舍之後閒地開荒種菜以自給,數十日無肉食,清苦無比。但他為官仍盡職盡責,後升廣西司員外郎。到任月餘,自動辭官歸裏,永不出仕。
回家鄉後,劉必顯隱居於九仙山北劉家槎河村(該村原名為白家花園,劉氏居住後,始改稱劉家槎河),自稱“槎河山莊”。此地四面環山,有鳳凰山、筆架山、硯台山、燕子坪、瀑布等景觀,環境幽雅,劉必顯在此築舍建亭,過着悠閒生活。

劉必顯家庭成員

一世祖:劉福,弘治年間由江南碭山大劉村遷山東青州諸城縣北鄉逄戈莊。
二世祖:劉恆,娶鹿氏
三世祖:劉玳,娶範氏
祖父:劉思智。
父親:劉通。
劉必顯娶鄭氏、孫氏、楊氏、徐氏、解氏,贈一品夫人,葬逢哥莊北塋。子四:楨、果、棨、斐。
子:劉楨,稟生、貢生,考授六品。
子:劉果,順治十一年舉人,順治十五年進士,江南提學道,誥授通奉大夫。
子:劉棨(qǐ),康熙乙卯舉人,乙丑進士,江西按察使、四川布政使、誥授通奉大夫。康熙朝有名的清官。
子:劉棐,附貢生
孫:劉統勳 [1] 劉棨之子,是一代名臣,東閣大學士兼軍機大臣,為官清廉果敢,清乾隆帝説他“遇事既神敏,秉性復剛勁,得古大臣風,終身不失正”,贈太傅。
曾孫:劉墉 [2]  ,劉統勳之子,字崇如,號石庵,另有青原、香巖、東武、穆庵、溟華、日觀峯道人等字號,清代書畫家、政治家。乾隆十六年(1751年),中進士,官至吏部尚書、體仁閣大學士、內閣大學士,為官清廉,有乃父劉統勳之風。劉墉的傳世書法作品以行書為多。嘉慶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1805年1月),卒於北京,諡號文清

劉必顯個人詩作

題槎河山莊亭壁
十年塵夢冷漁磯,又向灘頭理釣絲。
久客乍歸鷗作伴,短牆半缺水為籬。
月明松影窺窗際,夜靜溪聲到枕時。
獨坐悠然成大覺,挑燈拂壁一題詩。

劉必顯頌其世家

劉必顯是逄戈莊劉氏考中進士第一人,自此之後逄戈莊劉氏人才輩出,可謂清朝山東第一高門第。高密文友墨水河寫《頌劉墉世家》——
劉墉故里逄戈莊,
簪纓世家出農鄉。
詩書繼世建偉業,
代有賢達振家邦。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