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劉德軍

(服毒討薪民工)

鎖定
劉德軍是一名在外漂泊打工28年的河北農民工,為討回3200元工資,竟毅然喝下劇毒農藥,生命危在旦夕。 因其老闆説出“你要死趕緊死,死了我給你雙份錢”,導致劉德軍被逼無奈喝下毒藥而引發全國關注。
中文名
劉德軍
職    業
民工
出生地
河北
事    件
服毒討薪

劉德軍事件經過

起因
劉德軍剛入院時照片 劉德軍剛入院時照片 [1]
劉德軍在2010年11月到河北省玉田縣大安鎮一家個體運煤户家做押車小工,運煤的路線是唐山北京。運煤車幾乎每天在路上跑,這行的規定是運煤司機可以輪換,但押車小工晝夜不換,吃住都在卡車上,因此是一項十分費時而且辛苦的工作。
結果
但是,在即將過年的時候,劉德軍卻始終得不到3200元錢工錢。他去找了老闆兩次,卻始終要不到工錢。於是,在第三次去找老闆討薪的時候,帶上了一瓶農藥“百草枯”。再見到老闆後,劉德軍説出一句“如果你不給我錢我死你們家門口”,但緊接着,老闆撂下一句狠話:“你要死趕緊死,死了我給你雙份錢!”,劉德軍悲憤無奈,喝下了近三分之一瓶百草枯(一瓶100ml左右,5ml即可致命),命在旦夕。隨後,劉德軍被緊急送往天津武警醫學院附屬醫院,在重症病房進行搶救。 [2] 

劉德軍事件後續

這一事件發生後得到了當地政府的重視,縣委縣政府迅速派出領導前去探望,並召集公安、民政等五個部門的領導召開緊急會議,做出決定全力協助救治傷者劉德軍。政府方面表示,“第一個要不惜一切代價、不遺餘力、竭盡全力地來救治這個人的生命。費用什麼都不要講,配合好醫院做好傷者的救治工作。”同時,玉田縣公安局同時成立了專門調查小組,將對案件重新調查取證,理清涉案各方法律責任。
截止2011年1月29日,案情還在進一步調查當中,劉德軍也仍在搶救中,但據醫生説:“劉德軍已經出現了肺部功能衰竭、腎功能衰竭,基本沒有挽救的可能”,央廣網記者也説“(劉德軍)剛剛住院時的劉德軍神志還很清楚,而現在已經不能説話。等待他的只是衰竭死亡”。 [3] 

劉德軍事件背景

劉德軍及其工友居住的地方 劉德軍及其工友居住的地方 [4]
進入二十一世紀以後,經過政府部門的集中整治,大面積的工資拖欠現象已經得到根本遏制。但臨近年關,各地欠薪事件仍有發生,由此引發的惡性事件更令人深思。
在發生事件以後,有記者從天津驅車200公里來到了玉田縣。進入玉田縣姚辛莊,看到了公路兩側隨處可見的汽車修理部門前,停的幾乎全是大型運輸車。不只是運煤、還有運石料、運水泥的大車,這裏有很多搞運輸的個體户。
由於劉德軍的老闆王海就住在姚辛莊,記者因此找到了王海。王海告訴記者:“他(劉德軍)看見了説那錢給我吧,我説今天給不了,明天吧。他説不行今天不給我就死你家。”而對於這個過程,劉德軍的回憶是:“我説,如果你不給我錢我死你們家門口。他説,你要死趕緊死,死了我給你雙份錢。”
而據參與辦案的大安鎮派出所告訴記者,經認定,這是一起民事案件,因為“這是他自己喝的藥,也沒人灌他,不是公安機關管轄的案件,不是刑事案件”,並寫明“王海與劉德軍屬於僱傭與被僱傭的關係。”
據劉德軍姐姐劉鳳香説,事發後她曾去找過玉田縣勞動監察保障大隊,得到的答覆是:王海沒有工商登記,是自由人,所以勞動監察保障大隊管不了。
在記者採訪劉德軍工友楊鳳祥時,他對劉德軍的印象是“他平時這個人特別大大咧咧,他的心胸特別坦蕩,就是有啥事都能容忍過去。”
據楊鳳祥説,他們這行工人不管是本地人還是外地人,都只籤“口頭合同”,並表示,“服毒是最好的辦法了,叫我我也這麼做,我就死在你們家!”,語句中透出無奈。 [2-3]  [5] 

劉德軍不治身亡

據新華社報道,河北玉田縣大安鎮墊資160元、王海拿出3040元,湊起的3200元錢交到劉德軍妹妹劉莉手裏。而1月29晚9時許,在醫院挺了13天的服毒討薪農民工劉德軍,心臟停止跳動。
經瞭解,2010年11月13日開始,河北興隆縣榆樹溝村民劉德軍,為玉田縣大安鎮個體運煤户王海做押車小工,每天工資120元,運煤的路線是唐山灤縣到北京昌平。玉田縣公安局副政委王福華説,運煤車幾乎每天在路上跑,押車小工晝夜不換,吃住都在卡車上。
王海回憶,1月14日,劉德軍押車從北京昌平到唐山灤縣途中,他打電話問劉德軍這車裝了多少(煤),劉德軍説裝了100噸,比預計少了10噸,剷車司機不給多裝。王對劉説“你裝那麼少,得扣你錢”。劉德軍説“我不幹了”。王海説,隨後,貨車司機嶽軍打來電話,説劉德軍真不幹了,從豐潤縣臨時下車走了。15日,劉德軍到他家要工資,他不在家,他妻子讓劉改天來。
據警方調查,劉德軍16日中午曾獨自喝了4兩白酒。他喝農藥時,臨時到王海家串門的村民張小營奪過了藥瓶,但劉已喝下去不少。張小營説,他沒聽到王海説“死了給雙份工錢”之類的話。事後,他和王海一起叫救護車將劉德軍送往附近的天津薊縣別山鄉醫院。

劉德軍欠薪討回

劉德軍的妹妹劉莉説,哥哥因為和老闆討要工資,喝下了毒藥,他清醒時説,拖欠的工資為3200元。但老闆王海否認這個數字,劉德軍幹了不到兩個月,6420元工資,除去他零碎支取的生活費,最後只剩下1520元,而不是3200元。劉莉説,事發後曾去諮詢過玉田縣勞動監察保障大隊,得到答覆是王海的個體車隊沒有工商登記,是自由人,建議走法律訴訟。
玉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尹慶利説,1月21日上午,劉德軍的妹妹劉莉和姐姐劉鳳香到縣勞動監察保障大隊諮詢情況,缺乏證據,也沒有書面材料,工作人員指導他們去走訴訟程序。
尹慶利説,後經調查發現,一名司機留有劉德軍的手寫支出賬,但沒有劉德軍本人簽字。經核對,劉德軍只剩下1520元工錢,但因為劉喝藥後神志不清,無法核實情況。依據新勞動合同法規定,沒有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要給予雙倍工資,即王海要給劉德軍3040元工資。
直到劉德軍離世的1月29日,經玉田縣大安鎮墊資160元,加上王海拿出的3040元,湊起的3200元錢,才勉強交到劉德軍妹妹劉莉手裏。

劉德軍相關回應

玉田縣公安局副政委王福華説,這是起因勞資爭執引起的民事糾紛。調查仍在繼續。
玉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尹慶利説,每年他們都要集中搞幾次勞動監察行動,為農民工討薪開闢通道,但類似王海這樣的個體運輸隊,經營機動,僱工非常靈活,根本沒有與職工籤勞動合同,很難納入他們的監察視野。這還是法律和政策的空白點,這種現象在縣一級很普遍。
玉田縣大安鎮黨委書記孫忠生説,光大安鎮類似王海這樣的個體户就有1.5萬個,普遍用工沒有勞資手續,有了糾紛只有私下解決。
玉田縣委書記李小軍表示,玉田縣將舉一反三,集中開展一次個體用工單位或個人大排查,認真查找在用工和勞資方面存在的問題,制訂相應管理辦法,建立長效機制,切實保障農民工利益。 [6] 
參考資料